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助推黄河生态保护
【本报讯】日前,西固区人民检察院与永靖县检察院经充分调研,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黄河兰州永靖、西固段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的出台,开启了两地检察机关对黄河永靖、西固段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新模式。
围绕《机制》的落实,西固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多点推进,为黄河生态保护凝聚检察合力。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及专项监督会议,围绕《机制》规定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联席会议、联合防治协调、信息宣传协作与交流学习等7项机制的具体落实细节进行讨论,明晰了工作分工,并就目前重点和难点工作的开展和配合达成一致意见,为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办案发挥实效,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开展巡河活动,用实际行动守“护母亲河”。建立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工作巡查制度,主要围绕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非法或超标排污、河道垃圾等问题开展巡查。今年以来,主动与区水务局、河长办公室沟通联系,由分管检察长亲自带队,联合该河段的镇、村河长共同开展巡查工作1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10余条,办理“清四乱”案件5件。对巡查中发现的黄河达川段违规设立的七处沙场,及时要求相关部门清除,目前已全部清除。
联合防治协作,顺利移送线索。根据《机制》建立的线索移交机制,将发现的涉及黄河永靖、西固段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对方。该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湟水河和黄河交接处,盐锅峡镇焦家村多家村民违规在湟水河围堤造鱼塘、建沙场、盖房子等“四乱”现象。通过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运用无人机航拍确定具体位置,最终排查出4个问题涉及到永靖县。该院依据《机制》规定,顺利将4条线索的证据材料及相关信息全部移送给永靖县检察院。
据悉,自“清四乱”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西固区检察院针对黄河河洪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向乡镇、街道、水务、执法等多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份,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违法建筑9500平方米,清理渣土、砂石超50000方,填埋鱼塘约2000平方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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