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在护士顶岗,男子诊所看病身亡 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检方认为理由成立
武宣县人民检察院的答复函。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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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早报记者颜强
新闻回顾:
2020年4月,武宣县男子刘某到县城一诊所看病后身亡。事后,刘某家属得知为刘某看病的“医生”实为诊所护士覃某,且覃某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
当地卫健部门介入后,对事发诊所作出罚款48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将覃某涉嫌非法行医的相关材料移交至武宣县公安局,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同年7月18日,武宣县公安局对此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详见南国早报客户端2020年8月27日报道)
记者回访:
事件经南国早报报道后,2020年8月28日,武宣县公安局回应,该局将主动配合上级公安机关调查、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如存在应立案未立案问题,将立即纠正,严格依法办理,并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之后,桂林市正华司法鉴定中心就此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同年10月26日,给出鉴定意见:刘某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死亡,其自身疾病的发展是死亡的最主要因素,医方存在急性胸痛患者在诊所停留时间达5个小时,未转院诊治,属于关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延误诊断与治疗,具有一定过错,其过错在刘某死亡中的原因力轻微。建议其过错参与度为5%~10%。
武宣县公安局据此维持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对此,刘某的女儿刘晴(化名)向武宣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同年11月9日,武宣县检察院答复称,依据桂林市正华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覃某非法行医行为对刘某的死亡结果的过错参与度为5%~10%,不属于直接、主要原因,因此不应当对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覃某非法行医的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武宣县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成立。
对于武宣县检察院的答复,刘晴不予认可,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中过错参与度大小不影响覃某非法行医的定罪,只是影响量刑。2020年11月23日,她向来宾市检察院提出复议申请。目前,来宾市检察院还未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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