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财产对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

四川法制报 2021-03-10 00:56 大字

近日来,多起家暴问题引发社会频频关注。2021年,《反家庭暴力法》已施行五年,关于家暴问题的探讨也在持续深入。今年两会上,有法律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全国人大代表陈坤:要加强对男性主体的反家暴宣传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昭平镇龙潭村卫生室所长陈坤表示,农村女性在遭遇家暴后,几乎不敢言,往往选择息事宁人。陈坤认为,反家暴宣传不仅要注重对农村妇女的宣传,还要加强对家暴男性主体的反家暴宣传。

陈坤表示,要加强对男性的反家暴宣传,有的男性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单位的约束,要加强对他们的反家暴宣传。建议民政局将反家暴宣传纳入到婚姻登记过程中,在结婚登记前向新人解说家暴的危害,以及被家暴了之后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将干预家暴纳入社区民警的警务考核。加强村民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宣传,让他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全国人大代表黎霞:离婚分财产对家暴者少分或不分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通过与同行交流及在裁判文书网上梳理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相关裁判文书,她发现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受害人想要举证证明家暴非常困难。即使法院认定一方实施了家暴行为,家暴行为人被判决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也非常低。

从这些裁判文书看,很多家暴行为人一般被判承担的赔偿金额都在一万元左右,低则几千元,高则两三万,超过四万元的赔偿金额少之又少。在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家暴行为人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这意味着不能对家暴行为人形成震慑。

黎霞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在涉家暴案件的审理中,大幅度提高家暴行为人对被施暴人的损害赔偿标准。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家暴者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不能把家暴看作家务事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表示,有人认为家暴是家务事,或认为家暴不需承担后果。蒋胜男认为,解决家暴问题,需树立和宣传正确观念,不能把家暴看做家务事,同时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让施暴者得到惩处。

蒋胜男提出,女性的社会交往不能被切断或者自己中断。一些家暴案例中,女性的社会交往被切断了,导致她离不开这个家庭,没有逃脱的勇气,只好忍气吞声。实际上,社会对女性的救援体系一直是存在的,只要不切断,女性有可求助的地方,就可以减少很多惨剧的发生。

据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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