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署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3年市县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全覆盖
本报南宁讯(记者/廖志荣)近日,由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的《广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经自治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到2023年,全区每个市、县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要实现全覆盖,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明显提升。
截至目前,我区有11个设区市和65个县(市)没有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计划》提出,今年起,全区3年需建设51个殡仪馆、11家设区市公益性公墓、65家县级公益性公墓。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不设具体目标任务,自治区鼓励地方申报示范点,以奖代补给予适当支持。
重点加强殡葬设施空白县的殡仪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建成或在建的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岑溪市、浦北县、乐业县、钟山县、凤山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凭祥市等10个县级殡仪馆项目,力争2021年投入使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柳城县等41个县级殡仪馆力争2022年前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全部投入使用。
加强设区市、县(市)76家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地方申报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示范点。针对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资金5.1亿元,补助51个“空白县”殡仪馆建设,平均每个县(市)补助1000万元。同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乡镇级和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示范点建设,奖励补助标准按照乡镇级公墓(骨灰堂)100万元、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5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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