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一司法所所长两次酒驾被行拘

南国早报 2021-02-10 14:05 大字

南国早报恭城讯(记者邓振福通讯员彭金平)2月6日,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两次酒驾的公职人员陈绍东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据了解,今年53岁的陈绍东,是恭城县司法局龙虎乡司法所所长。今年1月11日和1月28日,陈绍东先后两次酒驾被交警查获。

1月28日上午8时50分许,陈绍东驾小车由恭城平安镇桥头村往县城方向行驶至茶江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陈绍东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依法暂扣其所驾车辆。

民警核查司机陈绍东信息时发现,今年1月11日,陈绍东在G241线恭城辖区平安镇桥头村路段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查获,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这次行为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6日,恭城县公安局依法对陈绍东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2月8日,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恭城县司法局采访,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陈绍东系该局龙虎乡司法所所长,已听说他因酒驾被行政拘留的消息,但不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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