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记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董慧轶
本报记者王春楠
她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从事公诉工作以来所办7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所经手处理、指导的上千件案件中,没有一件出现因公诉环节工作引发的上访、信访事件。她就是贺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董慧轶。由于业绩突出,她于2019年8月上榜中宣部“中国好人榜”,获敬业奉献奖。
董慧轶勇于担当,专啃硬骨头,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了在全国、全区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百余件,公诉意见获采纳率接近100%,其中5件重罪案件获评广西年度精品、优质案件,两件重罪案件获评广西年度优秀公诉庭,所办的钟某某故意杀人案获中国法院网评为2018年最受关注直播案件。
在开展刑事案件工作中,董慧轶深深感受到涉罪未成年人的灵魂之痛。她主动请缨,2012年率先成立了广西第一个地级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参与创建并运行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在广西率先运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机制,建立了广西第一个“女童保护”工作站,主导创设了广西首个性侵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参与建立广西首个未成年人办案基地,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办案的各项特殊机制,培养了一支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业团队。
长期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董慧轶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保持政治本色,严于律己,多次拒绝宴请、拒收当事人的财物。她在办理一件经济案件的时候,经过认真审查,认为身为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嫌疑人和律师非常感激,多次宴请和送礼物表达谢意,均被她婉拒。不久后的一天,她回到办公室发现办公桌下多了一个公文包,打开一看,是整整5万元人民币,她了解情况后,坚决将钱送还。在她的影响下,贺州市检公诉团队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控告。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时期,董慧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疫情期间各项司法政策,指导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案件10件14人,直接发现并指导基层院立案监督、快诉快判殴打防疫人员的刑事案件1件1人,积极服务平安建设;建立涉疫情刑事工作机制3项,建立并推动运行贺州检察机关远程提讯、远程视频会议等智慧公诉工作机制,创新成果在全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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