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甘南日报 2020-10-27 09:25 大字

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应当通过网络平台、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的信息如下: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及查阅

(1)《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http://www.zhaojin.com.cn/safety/lvse-detail-3837.htm

(2)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项目联系人去单位查阅《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加甘滩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夏河县冰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总联系电话:13919431115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阿木去乎乡

评价单位:西北矿冶研究院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943—8249648

QQ邮箱:402062868@qq.com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19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阿木去乎乡、本企业及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http://www.zhaojin.com.cn/core/control/common/down.jsp?filename=/upload/file/2020/10/26/e666ebcfe9de42809c4772db06424561.doc&title=%E5%85%AC%E4%BC%97%E6%84%8F%E8%A7%81%E8%A1%A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同时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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