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大运河

山东法制报 2021-06-02 06:39 大字

为切实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夏津县检察院结合“保护大运河”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大运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夏津县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沿大运河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走访排查,发现卫运河存在违法建设、非法取土、倾倒垃圾等行为。夏津县检察院多次协调相关部门、乡镇磋商,结合法律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明确各单位职责,并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物160余平方米,清理垃圾600余吨,针对非法取土堤坡断面进行整修,并埋设堤防界桩,明晰堤防边界,消除了防洪安全隐患,保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下一步,夏津县检察院将会同相关行政部门探索建立“保护大运河”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及时发现、监督纠正破坏大运河保护的违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夏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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