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和实务界专家们这样说

四川法制报 2021-05-28 00:32 大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王晗阳 刘文慧 曾昌文 王一多 刘冰玉

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如果说民法典对于公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日濡月染,那么对于学界和实务界来说,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则无异于“平地惊雷”。众多学界和实务界专家凭借敏锐的法律嗅觉意识到,民法典带来民事权利多方面的深刻变革,将会对某些方面民事交往行为带来永久的变革。

那么,颁布一周年的民法典究竟在法学理论以及法律实践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下一步又应该如何推进民法典的实施?值此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学界和实务界专家,解读这部“人民的法典”为公民民事生活带来的深刻变革。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竹

特殊溯及力、保障人格权……民法典意义重大

谈时效:特殊溯及力保障公众权益

民法典颁布前发生的法律纠纷可以适用民法典判决吗?答案是肯定的。

2020年4月28日,宋先生在一场自发组织的羽毛球赛中被周先生打出的羽毛球击中右眼受伤。于是,宋先生将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2021年1月4日,作为民法典实施后的北京“第一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根据民法典关于“自甘风险”的规定,驳回了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般说来,2020年发生的事,法院应当适用当时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作出判决,但在本案中,法院却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了审判,个中缘由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一窥端倪。”王竹说。

王竹介绍,《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明确,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有规定,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除外。“在‘自甘风险’规则之外,《规定》还列示了十几种可以溯及适用民法典的情形,值得注意。”王竹补充道。

谈内容:人格权独立成编意义重大

“人格权关乎我们每个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彰显了法律在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王竹说。

王竹表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得到了保障,如人格权编关于“个人隐私”“性骚扰”“人体基因”等方面的规定,充分回应了社会公众的需求;第二,为今后学界相关理论的研究发展提供了基础,例如,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之间的互动关系、人格权的商品化等,业已成为学者们加以探讨和研究的对象。

谈建议:活用线上平台 共享教学成果

作为国内首批通过“慕课”系统讲授法学课程的教授之一,在王竹看来,活用线上教学平台对于推进民法典实施有两方面积极意义:首先,以“慕课”为代表的线上教学平台可以有效打破知识壁垒,人人都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接触到相关课程资源,从而达到良好的普法效果。第二,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可通过线上平台提前学习相关课程,老师在课堂上便能把更多精力放在“案例分析”“实例解读”上。此外,老师甚至可以通过组织模拟法庭的方式提升学生参与感,达到更好的宣讲效果。

民法典颁布后,王竹也忙碌起来,“毕竟以前录的教学视频都需要更新了。”在王竹预计的未来,自己所组建的“马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学团队将进一步围绕民法典,做好相关教学工作,把更多法学知识送到社会公众眼前。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晋康

落实民法典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

民法典带来深刻变革 民事关系顺势调整

“新法颁布,带来民事生活的许多方面都有新变化、新调整。人们一些固有的观念和认识必须要跟上以适应。“长期躬耕民商法经济法领域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晋康敏锐地认识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给公民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变化,“不仅对公民的民事权利加以明确和保护,同时也引导公民行为,使之明确权利边界,正确行使民事权利。”

而作为高校教授,高晋康也关注到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为高校法学教学带来的变化和挑战。他认为,“功夫在法外”,民法典的教与学,不仅仅要做到对于民法典本身的熟稔,也要吃透民法典的时代背景及其立法逻辑和立法理念。

高晋康告诉记者,目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正在建设多元互动教学平台,学生可以组成课题小组,可以选取民法典相关内容中自己感兴趣的课题,自行设计教案素材,教师审核通过的优秀教学资料上传至平台,惠及更多学生,真正实现资源积累,教学相长。

“关键少数”应作为 为落实民法典长效赋能

高晋康认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民法典的宣传和落实,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关键少数”应当有所作为。

“民法典立法中一个相当重要的理念要把握,就是‘以人民为中心’,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制定政策时一定要把这个理念放在心中,凡是影响老百姓生活的问题,都必须要尊重、关照公民的民事权利。”高晋康说。

高晋康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法,审判机关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审判,这些都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对于帮助全民认识理解、遵守执行民法典具有重要的意义。

谈及民法典的落地落实,高晋康指出目前存在一个问题是许多地方性法律法规的立法在民法典颁布前,因此必须要加大力度,对这些地方性法律法规与民法典中有冲突的地方及时修订,避免这部分法律法规影响民法典的落地落实。

“民法典的宣传落实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高晋康告诉记者,民法典本身也在实践中需要不断完善,因此对于民法典的宣传学习应该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其宣传学习方式和途径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细化、多样化,才能确保民法典的立法能量不断释放,为法治国家建设持续赋能。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唐稷尧

民法典起到了定分止争作用

民法典为人们行使民事权利保驾护航

唐稷尧表示,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既是每一个普通人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指引,又通过法律明确了各种民事权利的边界与行使方式,在法律实践、民事权益保障等方面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

“例如,针对住宅小区中时常发生的物业纠纷问题,民法典在第二编物权编第6章中就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像小区车库、车位的权属,公共道路、绿地的归属与使用,小区公共事务的决定方式等常见问题,在该章节中都有法可依。”唐稷尧认为,民法典为此类事项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有利于保障与规范业主各项民事权利的行使,维护住宅小区的日常秩序。

此外,民法典“定分止争”的作用在监护问题方面也有所体现。“比如说在第一编总则编中,监护人范围、监护人指定程序、被监护人范围、监护职责履行方式、意定监护、撤销监护等问题都有所增改,在原来法定监护的基础上,强调对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尊重,创设了意定监护制度。”唐稷尧认为,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使得监护事宜可以提前得到安排,避免了日后发生纠纷的风险。

加强学习、创新宣传促进民法典落地

“作为法学专家,您对未来四川省乃至国家进一步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有怎样的建设性建议呢?”面对记者提问,唐稷尧表示,首先应该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国家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与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以此进一步推动他们在工作中依法办事、准确执法。

“其次,创新民法典在普通公众中的宣传方式,要更多的利用网络平台,采取漫画、微电影、微视频等便于普通人学习、易于其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持续开展入脑、入心的民法典宣传普及。比如说在四川省的绵竹市,当地运用绵竹传统年画的方式,对当地普通群众开展了一系列民法典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觉得这是很值得借鉴的经验。”唐稷尧告诉记者。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民一庭法官罗良华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

罗良华告诉记者,民法典颁布后,新增的《人格权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对办理侵犯公民人格权案件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在民法典颁布前,法律对个人隐私保护的界定不太清晰,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依靠既往的司法实践及法官经验来判断。民法典颁布后,相关规定对个人隐私的概念、侵权个人隐私的情形都有明确界定,在处理案件时有更明确的指引。

同时,民法典的颁布对一些法律之间的冲突进行了修订、整合,把以前个别容易引发司法实践争议的规定进行统一,民事法律更成体系,使法官办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更具逻辑性,有利于提升办案质量。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郭高

民法典为民事检察工作带来深远影响

作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郭高告诉记者,民法典的颁布对民事检察工作产生了重大影响。民法典科学立法,整合了九部单行民事法律,体例更加科学、结构更加严谨、规范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完整、尺度更加统一,为民事检察监督提供了更法典化、系统化、完备化的法律支撑,厚植了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根基。

“7编1260条,实在是太博大精深了。如何准确认识和把握其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成为关键。”郭高认为,民法典庞大的知识体量,对民事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反推民事检察人员知识体系重置。

良法促善治。郭高认为,随着对民法典的广泛宣传,法治观念、权利观念深入人心,群众理性维权观念增强,权利保障呼声越来越高,权利保障思维参与社会治理成为新业态,民事检察类案监督应运而生,迎势而上。

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胡海玲

民法典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正所谓“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民法典聚焦民生发展问题,比如生活中遇到的高空抛物、房屋价值想“提前变现”,在消费中遇到的“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在网络中的Q币、网络游戏装备,对个人的隐私保护等问题,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众需求。同时,“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体现于为民办实事,提升了法治意识。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律师,更应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做到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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