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评选结果揭晓 大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获评精品案件
大新讯近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陶某某交通肇事案获评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
2019年9月18日,陶某某驾车搭载其母亲等人从南宁回大新经事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造成其母亲及恩师胡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陶某某积极赔偿并取得恩师家属的谅解,其恩师的家属也要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理。在法与理的矛盾突出面前,大新县检察院综合考虑本案成因及情节,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
取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后陶某某在大新的文化岗位上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社会的认可。陶某某给大新县检察院赠送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陶某某交通肇事不起诉案是大新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缩影,通过召开听证会,积极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张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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