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屡翻车 明星该被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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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王钰
●舆情回顾
今年6月,汪涵、刘国梁曾代言的凡普金科旗下P2P爱钱进App被立案调查,根据媒体报道,共有超过10万人被骗超过100亿元,血本无归。
今年4月26日,有投资人到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提问了该事件。5月8日,该局答复的“不予受理告知书”指出:“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该平台,请等待司法机关处置过程公布的有关消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新闻发出后引起网友热议,爱钱进在多部热播剧和综艺节目中都插播过所谓创意中插广告,在一些流量节目和流量明星代言下,很轻易地取得消费者信任。
●舆情背景
明星代言翻车案例并不是个例。知名相声艺人郭德纲曾代言藏密排油,就被查出质量有问题,并且涉及虚假广告。
2015年11月,黄晓明成为快鹿集团旗下东虹桥金融的代言人,曾有广告语:“黄晓明,贷你圆梦,赚多多的钱。”东虹桥金融在2016年4月出现兑付逾期。随后黄晓明工作室发声明称:黄晓明与涉事公司无任何投资和合作关系。
刘嘉玲2008年代言的燕窝被爆出血燕亚硝酸盐含量超标问题,相关部门线下抽检,发现无一合格。
《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违反相关情形,由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搜索
截至7月2日17:00,搜索关键词“明星代言翻车”,百度找到相关结果约725万个,找到相关资讯约5万篇;新浪微博找到相关结果约1.9万个;腾讯微信找到相关文章约1000篇。
●各界声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在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产品出了问题,那么明星只有作为代言人的责任。在接产品代言时,明星应该擦亮眼睛,对代言新兴业态和风险比较大的业态应当慎重。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理鹏:所谓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实际为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的Ap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俗称P2P平台,因此,称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财产品的说法并不准确。其次,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若汪涵代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若确实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投资人可以通过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的方式合法维权。
●网友声音
@牛头山小孩:投资有风险,明星接代言要对大众负责任,不能给大家挖坑。
@猴加糖:代言人有责任,但也别搞混主次关系。
●舆情分析
明星代言的产品,一般都能得到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所以品牌企业喜欢找明星代言,可以立马见效。而明星因为知名度高和拥有众多的粉丝,可以赚取高额的代言费,也乐于代言。
明星和代言产品的企业之间有代言合同,一般来说若代言的产品有问题,明星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所以很多明星在代言产品时,只要代言费足够高,什么产品都可能会代言。
换句话说,明星代言产品时,不是因为这个产品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好,而是因为代言费给得足够高。所以,消费者不要轻信明星代言的产品,要学会判断对比,谨慎购买。而拥有众多粉丝的明星,作为占据公共资源的公众人物,必须要负起社会责任,在代言产品前应做好前期调研和试用,如实宣传。
权利和义务对等是基本的法理,享受了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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