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办理免税资格认定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非营利组织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013号)的规定,现对资阳市范围内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申请办理免税资格认定
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
二、申请认定免税资格的相关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申请认定免税资格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三)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五)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需提供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材料及本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申请当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材料。
四、未认定免税资格存在的风险
未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相关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
2020年5月7日
新闻推荐
风华正茂扬青春砥砺前行守初心 —市消防救援支队雁兴路消防救援站团支部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雁兴路消防救援站团支部集体合影。世界川菜大会消防安保执勤。为群众送水。在资阳,驻扎着一支守护一方平安的“逆行者...
资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资阳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