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法院 依法服务文明执行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资阳日报 2020-04-24 07:35 大字

□何文可本报记者韩成玺

疫情发生以来,雁江区人民法院立足职能,紧紧盯牢企业复工复产难点、痛点,开辟“绿色通道”,快速执行促调解,主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但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良好条件,更为抗击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高效调解

为企业送去“及时雨”

近日,雁江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被执行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复工复产。

2016年11月15日,四川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与四川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签订《幕墙工程施工合同》,装饰公司按协议约定履行完义务后,置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完工程价款和保证金,由此产生纠纷,装饰公司诉至法院。经二审判决,被告置业公司应支付原告装饰公司工程款140余万元,退还保证金12.5万元。该案件由雁江区法院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强制执行。

得知案件当事人均是民营企业,区法院执行局当即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案件,在两日内完成财产查询并冻结置业公司银行存款,7日内指挥中心即完成分案。

同时,执行法官了解到因为疫情影响,置业公司资金回笼慢造成偿付困难,考虑到公司积极想办法履行债务、恢复生产后的预期盈利能力和开发楼盘在辖区内有良好的市场口碑等情况,依法暂不对被执行人公司进行信用惩戒措施。一方面引导装饰公司充分考虑银行冻结、不动产查封和信用惩戒等措施对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的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引导被执行人尽快支付工程款,双方携手共克时艰。

3月27日,装饰公司与置业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月30日,被执行人置业公司即按照协议约定将12.5万元保证金退还给了装饰公司,并承诺一收到装饰公司工程款税票就会立即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4月2日,法院依据申请人装饰公司的申请,解除了对置业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为帮助涉纠纷企业早日化解纠纷,投入正常生产,雁江区法院拓展深化疫情防控期间的诉源治理工作,加强调解,强化诉调对接,保证低成本、高效率化解涉企纠纷,打通企业生产“堵点”,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行动迅速

一个小时内解封账户

“区法院行动迅速,及时解封,为我们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帮助和支持。”3月20日,从接到解封申请到完成解封,雁江区法院一个小时内解除了对四川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财产的查封。据悉,区法院在2019年7月审理终结的原告资阳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资公司)与被告动力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动力公司的财产。

疫情期间,动力公司的经营出现困难。3月20日,市经信局组织绵阳市商业银行、融资公司、动力公司和雁江区法院召开协调会,协调由融资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动力公司财产的查封后,绵阳市商业银行向动力公司提供展期贷款。

疫情发生以来,雁江区法院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协调等服务,主动发挥司法职能,通过加强司法服务保障提振企业应对疫情和大力开展生产经营的信心和决心,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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