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资阳日报 2020-03-31 07:39 大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通过2018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2.审议通过《资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3.审议通过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4.审议通过《2019年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5.审议通过《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管理办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设5个科(室),2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现有从业人员39人,其中,在编17人,非在编2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147家,实缴单位1732家,净增单位113家;新开户职工1.31万人,实缴职工9.3790万人,净减职工0.21万人;缴存额15.99亿元,同比增长12.68%。2019年末,缴存总额104.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9%;缴存余额49.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69%。

受委托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9.33亿元,同比增长10.28%;占当年缴存额的58.37%,比上年减少1.22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5.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1万笔10.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4%、增长7.5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16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6万笔73.29亿元,贷款余额46.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29%、16.54%、12.6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比上年末减少2.57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家。

2.2019年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2019年无国债余额。

(五)2019年未融资,无融资余额。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09亿元。其中,活期0.2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55亿元,1年以上定期1.3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5%,比上年末减少2.5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5036.43万元,同比下降1.93%。其中,市中心15036.43万元;存款利息483.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536.9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7544.98万元,同比增长1.59%。其中,市中心7544.98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671.3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73.29万元,其他0.3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7491.45万元,同比下降5.24%。其中,市中心7491.45万元;增值收益率1.69%,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658.3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7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7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98.28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098.28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237.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943.0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670万元,同比增长0.4%。其中,人员经费558.4万元,公用经费21.6万元,专项经费90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7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58.4万元、21.6万元、9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1.44万元,逾期率0.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658.35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237.1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8%。

(二)2019年,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98%、-2.2%和12.6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97%,国有企业占9.06%,城镇集体企业占2.94%,外商投资企业占1.6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其他占3.93%。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35%,国有企业占18.31%,城镇集体企业占2.86%,外商投资企业占3.4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4%,其他占2.13%;中、低收入占97.25%,高收入占2.7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83%,国有企业占11.43%,城镇集体企业占3.87%,外商投资企业占3.8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04%,其他占5.97%;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2019年,3.2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3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6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7.9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7.39%,租赁住房占4.6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3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8.9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51%,出境定居占4.3%,其他占4.21%)。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81%,高收入占3.1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0.75%,比上年末减少2.3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6204.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0.75%,90-144(含)平方米占78.11%,144平方米以上占1.14%。购买新房占93.5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6.2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1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7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2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11%,30岁-40岁(含)占36.13%,40岁-50岁(含)占21.92%,50岁以上占3.84%;首次申请贷款占90.2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79%;中、低收入占99.58%,高收入占0.42%。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47笔9918.5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2014.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51050.19万元。

3.2019年公转商贴息贷款。

4.2019年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01%,比上年减少3.3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9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当年机构及职能未进行调整。

2.当年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2019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1月,中心出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19年度房租提取最高限额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资阳市2019年度房租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1000元、全年12000元,缴存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人工作所在地(县、区)行政区域内无住房且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1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申请提取4次,每次提取至少间隔3个月。

2.当年3月,公积金管委会修订《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三个业务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3.当年5月,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效率,中心出台了资阳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取转移业务全域办理的通知。凡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和市内转移业务可就近在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务窗口办理。

4.当年6月,中心出台《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扩大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19〕1号)等法规政策,制定《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

5.当年6月,为进一步减少资金核算账户,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集聚效益,降低资金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隐患,中心出台了实行账户零余额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根据业务需要清理归并银行存款账户,中心在每家受托银行开设一个存款专户,用以归集市、县缴存资金和回收的贷款本息。各管理部银行账户资金按日上划中心存款专户,委托银行按日终余额自动划转至中心存款账户,各管理部银行账户日终余额为零。

6.当年7月,中心出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完善缴存基础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调整为2018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最高限额不得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三倍,即16738元,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1650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7.当年10月,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质效,对有效预防炒房、打击骗提骗取和不法中介、治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乱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2019年服务改进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1.扎实推进电子稽查和整改工作,清理完善历史数据,对全市2003年中心成立以来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档案进行核查清理。

2.中心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上下积极学习、认真调研、检视问题、落实整改,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

3.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公积金实现多渠道查询,网办率达到80%以上。

4.进一步提升完善信息化水平。公积金数据信息系统接入住建部平台;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实现异地转入实时到账;实现省内行业内查询互联互通。

5.按照大数据管理的要求,为实现数据共享,方便群众查询、办理业务,中心已对接“天府云”,实现了信息发布渠道更畅通,业务查询更快捷,业务办理更高效。

6.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新业务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操作技能;围绕业务规范和窗口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当年无。

(五)2019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没有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当年通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贷款职工4户,收回涉险资金55万余元。

(六)无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七)无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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