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资阳市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资阳市实际,现就资阳市房产税纳税期限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按年征收,由纳税人于当年5月、11月两次缴纳。纳税数额较小的,可于当年5月一次缴纳。具体缴纳期限为当年的5月1日至20日和11月1日至20日。
二、本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9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谢承爽)9月21日,由市医学会主办、市人民医院承办的消化道肿瘤MDT研讨会举行。省人民医院、华西医院、省肿瘤医院...
资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资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