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雁江民政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998.53万元、城乡低保金 3976.94 万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 12.95 万元、残疾人护理补贴876
□本报记者郭春荣
“那天吃了药,脚没有那么肿了,现在肚子又胀,好难受。”
“明天给您联系医院带您过去看看。”
8月5日,在位于雁江区中和镇龙嘴村13组的中和镇中心敬老院内,“三无”老人尹魁华和护理人员聊着身体情况。
尹魁华年近9旬,入住敬老院已半年,属于民政服务对象特困供养中的集中供养老人。区民政局拨付500元集中供养费,用于他在敬老院中的生活、医疗等。因患有心脏疾病,老人多数时间只能躺着。在这里,有护理人员每天为他翻身、擦洗,以免生褥疮;生病了还有人接送就医,付费微支付后民政兜底。这让老人一改以往对敬老院的刻板印象,连说:“比寄宿在亲戚家更好,该早到敬老院。”
雁江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尹魁华老人一样,目前全区有集中供养老人1400余人,供养费标准城乡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和500元。区民政局统一将供养金拨付给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再拨付给敬老院并对资金实行监管,保障供养金全部用于特困老人的生活和就医。此外,雁江还有73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费标准城乡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和400元,今年4月起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到供养对象的社保卡。今年上半年,该区已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998.53万元。
据介绍,除特困供养外,今年上半年雁江其他民政救助工作也开展得有力有序。在低保兜底上,规范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审、审批及低保金发放程序,采取据实补差方式对无法达到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群众予以救助,已向3.02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976.94万元;在临时救助上,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度性救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已累计临时救助223人次,发放困难群众临时救助金12.95万元;在残疾人两项补贴上,向持有第二代以上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具有雁江户籍、持有第二代以上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有9191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1600余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金额876万元。
“以后我们将继续通过媒体、短信、印制入户宣传单加强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各种救助政策的保障范围、标准、申请程序的知晓率,让过程更公开公正透明,让民政救助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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