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资阳市个人可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
本报讯6月1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包括户籍地在农村的居民),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不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未在其他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自愿承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条款大致分为哪些?具体该如何办理?请关注以下内容: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扩大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加大对就业人员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制定《资阳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的依据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019〕1号)等法规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
2.自由职业者;
3.灵活就业人员;
4.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包括户籍地在农村的居民);
2.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自愿承诺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且不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未在其他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缴存比例是多少?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应当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缴存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且不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缴存工资基数可一年调整一次;缴存比例统一为24%(应由单位匹配缴存部分由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如何办理缴存业务?
1.本人申请。个人自愿缴存人员本人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经办点填写《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最近连续12个月本市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2.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与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签订《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并开设个人缴存账户;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
3.开设银行账户。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个人划款授权书》,按照《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约定的缴存方式、缴存金额、划扣款日期,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的权益有哪些?与本地单位缴存职工是否享有同等权益?
1.个人自愿缴存人员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2.个人自愿缴存人员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自愿缴存人员和本地单位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权益。
特别提示
该暂行管理办法将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如有疑问,还可致电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6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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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资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