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福利!四川省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16条”措施在资阳市已细化为“45项”

资阳日报 2019-01-03 08: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李小凤)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从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等方面,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十六条措施分别针对农民工需求较为集中的16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实在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证照办理、居住条件、子女就学、卫生健康、文化生活、社保服务、工资支付、维权救助、创业服务、留守人员关爱、走访慰问、志愿服务、表彰激励等。

随后,资阳市也印发了《资阳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将“16条”服务保障措施细化为“45项”细则,条条瞄准农民工急难盼愁的问题,具体细则如下:

一、强化就业服务

1、提供劳务用工信息

做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化管理,按季度更新掌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利用资阳公共招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人力资源服务场所等平台,定期征集,实时推送企业用工信息,为每位求职者推荐2个以上就业岗位信息。

2、组织专场招聘

每年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10场(次)以上;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活动70场(次)以上,为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搭建平台。

3、开展就业帮扶

将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失业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和就业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民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对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补贴。

4、加强劳务合作

加强劳务输出服务保障工作,在外出务工较集中的城市建立服务机构,创新探索“定点、定向、定单”输出模式,建立信息共享、人才互通、资源对接的合作机制,提高劳务对接组织化程度和就业稳定性,加强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与省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合作,签订合作协议,扩大资阳市劳务派遣和相关技能人才引进规模,把劳务开发合作作为今后对外开放的突破口,努力拓展劳务输出引进空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员工到资阳市民营企业就业,并签订三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3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

二、加强技能培训

5、打造新型劳务品牌

助力提升“川字号”传统劳务品牌,开发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护理等领域创新劳务品牌,创造地方特色劳务品牌。6、组织技能培训

结合农民工务工需求,大力发展定向、定岗、订单等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劳务品牌培训、青年劳动者培训和青年电商培训等培训任务8000人以上。有计划地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实施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就业能力。对在参保期内累计缴费一年以上(含一年),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企业在职职工,分别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7、开展在线培训

依托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平台载体,开发厨师、电商、母婴护理等适合在线培训的课件,满足农民工多样化、便利化的培训需求。

8、优化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为参加技能培训和自学技能的农民工及时提供方便快捷的鉴定服务。对市外有需求的农民工,积极协调就业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9、组织参加技能竞赛活动

组织动员广大农民工积极参加“资阳工匠杯”“十万职工大练兵·大比赛”等职业技能大赛和各级各类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以赛促训,激励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三、提供交通便利

10、开通农民工专列(专车)

春节前后,组织志愿者深入建筑工地和企业,调查了解农民工返乡时间、出行方向,协调开通农民工专列(专车),保障农民工平安出行和返乡。鼓励支持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为农民工集中出行提供专车服务。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

11、开设农民工购票窗口

协调各火车站、汽车站,根据农民工交通出行流量设置农民工购票窗口,提供集中代购票、预留车票服务;及时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乡镇、社区,宣传网络购票和电话订票方法,帮助农民工解决出行购票难问题。

12、提供温馨服务

春运期间,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返乡交界处等地设置以欢迎农民工返乡和交通安全等为主题的横幅标语,设立农民工便捷服务站点,提供茶水药品、交通资讯、车辆检修、道路救援等便捷服务。

四、方便证照办理

13、开通证件异地办理快捷通道

协调市外公安机关,开展资阳籍农民工身份证、出国(境)证件等异地办理业务;依托政府驻外机构为外出资阳籍农民工证件办理开展协调工作。14、优化市内证照证明办理服务

鼓励基层单位为外出农民工采取代办、邮寄等方式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结合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开辟专门窗口提供各类证照办理服务。完善农民工落户政策,推动农民工进城落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在城镇落户。

五、改善居住条件

15、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各地将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提供给农民工解决农民工的基本住房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租赁补贴,减轻农民工住房租赁负担。

16、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

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拓宽商品房贷款渠道,提高农民工住房购买能力。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有制单位及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覆盖,提高农民工依法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

六、确保子女就学

17、提供平等义务教育服务

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统筹安排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近入学,随迁子女入学后,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市外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农民工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帮助协调流入地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七、做好健康服务

18、强化职业健康保护

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各地每年至少开展2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检查,督促用工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岗前、岗中、离岗的体检率不低于90%,确保不发生重大职业健康事件。

19、实施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农民工健康服务组织统筹,为农民工在输入地免费提供婚前、孕前检查,依法依规免费提供艾滋病、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检查和治疗,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女性农民工提供“两癌”检查。输出地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医疗机构提供体检服务。

八、丰富文化生活

20、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享受市民服务。鼓励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文化设施和“农民工之家”,为农民工提供读书看报、休闲娱乐和文化交流服务。

21、开展文化下乡、进村、入企活动

利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组织文艺团队,深入农村、企业开展政策宣讲、文艺表演、才艺展示和坝坝电影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下基层活动,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

22、开展农民工体育活动

依托市内外资阳商会、农民工工作站和用工企业,开展资阳籍农民工体育比赛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指导农民工体育协会的组建,组织农民工参加各级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23、举办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

积极参加全省农民工原创文艺作品大赛,鼓励农民工积极参加摄影、书画、歌曲、诗歌和散文等文艺作品比赛,展示新时代农民工精神风貌。

九、优化社保服务

24、加快社保卡发放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快制发卡进度,通过批量发卡、联网快速发卡、代理办卡、网上申领等多种方式受理农民工发卡申请,确保资阳市参保农民工社保卡做到应发尽发。25、畅通社保缴费和转续渠道

扩大社保缴费服务网点,推广使用社保缴费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缴费渠道,方便农民工缴纳社保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工社保顺畅转续。

26、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覆盖范围,通过简化手续、先备案后补证明等措施,推进电话、传真、网络、手机APP等备案查询方式,提升农民工群体备案覆盖率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可及性。

十、保障工资支付

27、开展欠薪专项整治

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拉网式”排查,有效预防和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行“一点举报投诉,全市区域联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考核和督察问责力度,杜绝发生新的欠薪。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十一、注重维权救助

2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推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健全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行业(区域)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3月与全省同步开展以“关爱农民工·协商促和谐”为主题的“集中要约月”活动,促进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重点行业及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9、调处劳务纠纷

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农民工工作服务小组”,推动建立农民工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帮助调处劳务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力争将用工矛盾化解在基层。

30、开展跨市维权

建立市际维权联动机制,司法、工会等部门与市外有关部门、农民工工作站和资阳商会等组织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开展农民工跨市法律援助,依法解决市外农民工伤残伤亡案件和重大劳动纠纷案件。

31、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快速处理机制,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依法采用简易程序,积极采取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措施,快速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2、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

将律师从事农民工维权服务列入各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畅通法律服务热线,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提供案件代理、指定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

十二、加大创业扶持

33、鼓励支持返乡创业

落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支持和担保、金融信贷、创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培育发展返乡下乡农民工创业园,为有意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牵线搭桥,帮助农民工回乡投资兴业、参与发展、建设家乡。

34、开展示范建设

按规定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每3年评选一次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和示范园区;每2年选树一批市级返乡创业明星和返乡创业示范企业。加强返乡下乡示范平台建设,对市级返乡下乡创业园、返乡下乡创业基地一次性补贴15万元,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企业、返乡下乡创业明星企业一次性补贴10万元。

35、加强公共创业服务

结合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的重点领域(项目),在全市创业项目库中有针对性地筛选创业项目,推送给农民工。开展免费巡诊活动,帮助农民工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跟踪服务,提升创业成功率。

36、加大融资扶持力度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十三、关爱留守人员

37、关爱留守儿童

发挥市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整合“童伴计划”“快乐学校”“情暖童心”“童村同在”等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项目和品牌,扩大项目覆盖面,创新活动载体和方式,在寒暑假组织开展留守儿童与亲人团聚活动。加强“童伴之家”等阵地建设,广泛整合社会资源,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课业辅导、亲情关怀、自护教育等帮助,切实服务青年农民工及其子女。

38、关爱留守妇女

加强农村“妇女之家”建设,深入开展“技能进家、妈妈回家”“法律进家、平安到家”“关爱进家、幸福驻家”活动。培育和扶持妇女互助合作组织,提供连心互助、生产帮扶、心理抚慰等服务,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以各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为载体,结合需求定期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帮助留守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39、关爱留守老人

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依托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卫生院(室)和村“两委”阵地等场所,照料关爱留守老人。

十四、落实关怀慰问

40、开展送温暖活动

春节期间,赴市内外农民工集中地开展走访慰问,深入企业车间和乡镇、村(社区),通过发放慰问信、慰问品、慰问金和开展演出慰问、走访慰问、心理慰藉、“回家行动”等方式,看望慰问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介绍家乡发展变化,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重点地开展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走访慰问活动。乡镇、村(社区)要全覆盖走访慰问本地返乡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及时了解农民工愿望诉求,征求其对资阳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针对无法回家、留守岗位的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让留守农民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十五、倡导志愿服务

41、开展爱心志愿服务

春运及农民工集中返乡、出行时段,在火车站、公路沿线等设置志愿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交通指引、途中休息、茶水供应、应急医护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常态化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业、工地,为农民工提供权益维护、司法救助等服务;深入村(社区),为农民工家庭提供关爱陪伴、心理抚慰、纠纷调解等服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情况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十六、开展表扬激励

42、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画册、口袋书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在发展产业、乡村建设、带动群众致富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返乡农民工先进典型,宣传服务农民工的好人好事。

43、开展表扬激励

按规定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表扬奖励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44、保障民主政治权力

重视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健全城乡一体、输出地党组织为主、输入地党组织配合的农民工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按程序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支持农民工在职工代表大会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吸纳返乡农民工中的能人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

45、注重发现培养基层干部人才

依托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精准了解掌握人员流向、个人品行、产业特长、发展意愿。加大对见识广、思维活的年轻农民工的回引力度,鼓励和引导回乡创业。对在产业发展、自主创业、乡村建设、带领致富中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返乡农民工,加强政治引导和思想引领,建立乡镇党委委员、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培养“2+1”模式,把“讲政治、有思路、有干劲、有意愿”的优秀返乡农民工培养、发展成党员、村级后备力量或村“两委”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在推行村党组织书记职业化中,拿出专门类别面向优秀党员农民工选聘,使党员农民工成为农村发展的“带路人”。将农名工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大力培养一批乡村建设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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