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中院出台22条司法举措
本报讯(记者 李小凤) 12月12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出台《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意见》分为六个部分,共22条。其中,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是重点。妥善审理合同纠纷、产权纠纷、金融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企业破产案件等条款备受关注。
根据《意见》,资阳市将依法慎重审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中的重大创新创业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得以罪论处。慎重认定合同无效,维护正当交易秩序。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不利影响等。
《意见》的出台,响应了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司法工作的需求,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营经济类案件,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悉,近两年,资阳中院为数百家民营企业执行到位2.94亿元(497件案件),保障了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依法审理了征峰鞋业、南骏汽车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支持、规范企业的正当管理,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妥善审理了华通柠檬、四川双杰、四川振越、四海食品等公司的破产案件,帮助3家民营企业通过重整“涅槃重生”,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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