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违法电动四轮车减少了——资阳公安交警持续开展“秋风行动”交通整治
交警查处违法上路的三轮车。□ 凡小东
近年来,少数商家为迎合部分老年群体便捷出行需求,将原本只能在特定封闭区域行驶的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对外销售,并且宣称不用驾驶证、不用上牌、不用买保险。
因此,全国范围内原本不能上路行驶,不能载客的电动四轮车逐渐增多。驾驶该类车辆的驾驶人因年龄较大,绝大部分没有参加正规培训,交通法规意识淡漠,车辆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加之此类车辆未能进入国家机动车生产目录,不能在车管所上户,更不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为规范资阳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给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资阳公安交警结合近期开展的“秋风行动”,提前筹划,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确保群众出行平安。
提前筹划
纳入重点整治任务清单
公安交警将“开展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集中整治”列为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第四阶段26项重点任务之一,决定从11月1日起全面开展路面整治。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颜成章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电动四轮车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明确了“宣传先行,依法整治,稳妥推进,联合执法”工作原则,并制定行动方案、宣传方案、应急预案,确保了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宣传先行
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整治前,各部门开展了集中宣传教育。
9月25日至10月31日,交警支队民警、职工、辅警利用路面执勤和进社区、单位、企业集中授课等方式,开展面上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公安交警组织人员点对点对电动四轮车驾驶人逐车登记、劝诫。10月1日起,公安交警在海峡、芭蕉园小区、上西街、苌弘广场等路口全面登记驾驶电动四轮车辆出行的人员,并现场劝诫。截至10月31日,登记电动四轮车驾驶人信息180余条,劝诫驾驶人320余人次。宣传部门将整治内容在本地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解读相关政策,并报道电动四轮车非法上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例,引导市民选择合法出行工具,积极营造整治氛围。
精心组织
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主动加强销售源头管控。10月30日上午,公安交警、工商、质监、交通、城市执法等五部门对雁江主城区32户电动四轮车辆销售商家进行了集中约谈。针对车辆虚假广告营销、不亮证销售、销售未列入产品销售目录公告的车辆、产品销售不坐商归店等乱象,提出整改要求。32户电动车销售商家逐户签订了《电动车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坚决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机)动车辆。
制定了应急预案。10月31日,交警支队组织市整治办、市信访局、市残联、区政府及交警直属部门召开应急处置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路面整治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依法整治。11月1日,由整治办统筹,多部门协同,开展了主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第41次集中行动。在市政府路口、海峡路口等15个重点路口设置了执法卡点,集中对违法上路的电动四轮车实施了依法查扣。行动当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73起,查扣电动自行车2辆、三轮车1辆、电(机)动四轮车9辆。整个整治过程,无意外突发情况发生,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现象明显减少,整治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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