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优化贫困人口医疗救治救助制度一般贫困保障对象个人医疗费支出控制在10%内

资阳日报 2018-11-05 07:1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何柳)近日,记者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难题,资阳市不断优化完善全市健康医疗扶贫政策。其中,重点调整了贫困群众一般情况下救助的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确保一般贫困保障对象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

据悉,自10月1日健康医疗扶贫政策优化调整至今,全市保障对象住院2668人次,住院总费用348.81万元,个人支付34.85万元,占比9.9%。

“在本次优化调整中,我们坚持围绕实现‘基本医疗体现均等公平、困难群众体现特殊倾斜、重大疾病体现托低保障’总目标,鲜明突出了‘治大病、救重病、助特困’政策导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55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进行全额医疗救助,实现应救必救。对于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以及特困保障对象,实行“四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医药爱心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持续救助,确保特殊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因贫困患者新的医疗支出而返贫。

此外,全市还引导保障对象能通过门诊治疗的不实行住院治疗,进一步提高了健康医疗扶贫政策精准救助水平。具体来说,就是坚持把贫困人口罹患经门诊或药物治疗能够治愈或可控制病情的慢性疾病门诊救助工作作为首选路径。特殊疾病和单病种门诊合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费用,按医疗救治救助梯次保障政策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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