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嫌疑人阻碍执行公务分别被处以200元罚款

资阳日报 2018-09-13 08:13 大字

据雁江区公安分局大北街派出所民警介绍,违法嫌疑人邹某和任某在投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认错态度较好,经批评教育后删除了朋友圈不实言论。不过,因其行为属阻碍执行公务,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被处以200元行政处罚。

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城管执法是为了维护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品位,为广大群众营造更优的居住环境。对于阻碍国家行政执法人员正常履行公务的行为,以及利用网络平台歪曲事实散布不实言论者,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工作,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美丽繁荣怡然资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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