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顽固“挑衅”城管执法终被治城管部门提醒:占道经营且聚众阻碍执法将严处
执法人员现场向应某(左一)送达法律文书。□ 本报记者 刘梦娜
近日,记者获悉,市城市行政执法局狮子山执法大队日前整治了几名故意占道销售挑衅执法人员的水果商贩,其中一名多次煽动闹事的商贩更是被狮子山街道办事处纳入“行业治乱”线索上报区级有关部门。
故意占道“挑衅”执法人员
销售工具被依法暂扣
8月17日下午3时许,为解决雁城三贤桥占道经营老大难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及环境卫生,引导长期“扎根”在三贤桥附近的占道经营商贩进入市场规范经营,狮子山执法大队召集长期在三贤桥占道销售的十几名“老顽固”开会。
会上,一应姓男子自称为该片区“水果商贩组长”,出言不逊拒绝进入市场,会后又立即召集多名商贩将三轮车、小货车开至三贤桥占道销售进行挑衅,并引来部分商贩观望。接到消息后,市城市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城管支队、狮子山街道办、狮子山执法大队、三贤祠执法大队,并联合公安、交警启动三贤桥占道销售专项整治。
“劝离时有2个占道商贩准备走了,但在应某的阻止下,最后一个都没离开。”狮子山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劝说无果,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1辆小货车、2辆电三轮、1辆机动三轮,以及5把电子秤,涉及4户商贩。同时对其他占道经营者形成了震慑。
截至目前,狮子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占道经营明显减少。
占道经营且抗拒执法
将受重罚
8月20日中午11时许,狮子山执法大队机动组执法人员接到通知,应某在车城大道占道经营,但因其并未停车销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文明劝离。
据介绍,自去年以来,应某及城区部分商贩多次利用微信群煽动、组织其他商贩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对执法人员进行“对抗”, 恶意阻碍行政执法,对外界造成恶劣影响。针对此类涉嫌组织、煽动多人阻碍执法,不断挑衅试探的恶劣行为,相关部门已收集材料,将其纳入“行业治乱”线索上报至雁江区公安局。
由于应某等4户商贩的严重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人员将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针对货运机动车在规定禁行的时间内进入城区,交警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关于“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规定,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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