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租房遇“陷阱”?专家提醒:租房一定要确保合同规范,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资阳日报 2018-07-10 08:24 大字

本报讯(实习记者 徐嘉欣)近日,大学刚毕业的小魏通过房屋中介,在资阳城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并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交了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共计4800元。不几日,因为工作原因,小魏要退房,却被房东要求赔偿合同违约金。

6月25日,小魏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了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共4800元。7月4日,小魏找到房屋中介和房东,说自己在成都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打算退房,希望拿回房租和押金。房屋中介工作人员建议小魏,为了减少损失可将房子转租。小魏和房东商量后,房东愿意通过转租来解决此事。

7月5日,小魏来出租屋取行李时,房东却要求小魏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因租房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表明:任一方毁约都需向另一方赔偿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小魏表示,自己是过错方,需要承担责任,给一定赔偿,但要扣两个月的房租费,他实在不能接受。

“我就只放了些行李,一天都没住。”面对违约金,小魏觉得有点不划算,“当初说好可以转租的,结果第二天就变卦了。”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房东又不愿转租解决,小魏只好按照合同结算,只拿回了2410元。

对小魏遭遇的事,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敖翔。“非违约人有权要求违约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处理。”敖律师解释道,对于租房这种民事行为,讲究意思自治, 合同应该是在双方商议一致后签订,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该事件中,房东不同意协商就只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此,敖律师提醒大家:租房前要多留心了解周边环境,检查房屋设备,并列举详细清单,明确承租房的产权,然后再签订租房合同,“签合同要谨慎,确保合同规范,签订较为详细的房屋出(承)租合同,如租金、物业费、水电供暖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最好注明各方责任、违约等,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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