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资阳日报 2018-04-09 07:53 大字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本行章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二)会议地点:资阳市格林博雅饭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参加人员:

1.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四)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6年度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六)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5年四季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

(七)审议《关于增补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听取《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资阳农商银行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关于对资阳农商银行董事、监事2017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

(十一)听取《资阳农商银行关于盐亭联社股本溢价资金转增股本的报告》;

(十二)需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要求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到资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预登记。

四、出席会议要求

(一)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报到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50-9:20。

五、联系人

樊先生,电话:028-26183460,手机:13982929248;

孙先生,电话:028-26229988,手机:15196828978。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资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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