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度股东大会。根据本行章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二)会议地点:资阳市格林博雅饭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参加人员:
1.本行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四)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6年度及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六)审议《资阳农商银行2015年四季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
(七)审议《关于增补资阳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听取《资阳农商银行2017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开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资阳农商银行关于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关于对资阳农商银行董事、监事2017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
(十一)听取《资阳农商银行关于盐亭联社股本溢价资金转增股本的报告》;
(十二)需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其他事项。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要求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到资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预登记。
四、出席会议要求
(一)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企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报到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8:50-9:20。
五、联系人
樊先生,电话:028-26183460,手机:13982929248;
孙先生,电话:028-26229988,手机:15196828978。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如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和地点发生变化的,资阳农商银行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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