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大妈”和“女司机”需要一点低姿态
□李建根
前有大妈闯红灯过马路被拦下,大声喊“罚好多嘛,几万?”,最终被交警依法开出资阳首张行人闯红灯罚单。后有遇交警例行检查,女车主拒不配合,公然抢夺交警执法记录仪,发生抓扯,其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
不到一个月时间,在资阳道路交通整治中接连出现了两位“网红”,她们的行为大大刷新了广大网友和市民的认识和三观。
每个人都有激动和口不择言的时候,雷言雷语暂且不说,但作为一个公民,最起码的素质都没有,甚至连小学生都明白的事:不闯红灯、有话好好说、知错认错等等,都被抛诸脑后,一副“我有我的理”“别人管不到”的样子。怪不得会引来广大市民的一致声讨和对交警部门正当执法的点赞、支持。
该罚的罚了,该道歉的道了,按理说事情也就该结束了。但细细一想,这其中仍有几个问题值得厘清和思考。
个人的言行,并不只被当作一个人的事。读到这两条新闻,一方面高兴资阳整治道路交通和建设文明城市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说实话,作为一名资阳人,却感到脸红和忧虑。脸红她们的不良行为,会被代表为资阳的形象;忧虑他们的素质,会拉低了整个城市的素质。所幸,在资阳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总的环境在变好,文明程度也在提高,这些只是个别行为。
不要去黑“大妈”和“女司机”。在新媒体传播语境中,“大妈”和“女司机”似乎都已经成了贬义词,成为一种“招黑体”。但哪个群体中没有一些问题?谁没有老的时候?有时就是一种巧合。如果简单地贴标签和污名化,只是一种幼稚和偏见,并证明自己也高尚不到哪里去。相关新闻报道对此都作了弱化,是一种好的导向,但这些标签仍存在于个别网友的留言中。就事论事,不要给一个群体贴标签,从我做起,从文明跟帖做起。
不用一个违法行为去制止另一个违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少网友说“打啥子马赛克,就该直接曝光那些人”,这话似乎很解气,但法律自有边界。在法治社会,不经法院宣判,你就不能说这个人犯罪了。犯罪嫌疑人,只是有嫌疑而已。即使是罪犯,也有基本的权利。例如监狱里面的服刑人员也有权要求媒体打马赛克。而假如不打马赛克,人人都知道你犯错出洋相了,不利于犯错的人重新融入社会。
可见,当我们站在道德的高地去批评和审视他人不文明的同时,也要多问一下自己,跳出这件事,生活中的自己文明了吗?刚评出的“十大不文明行为”里,有没有自己的影子?“不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把自己的姿态放低,从别人的教训中得到启示,少一些道德优越感和为批评而批评,才不会被说成“站着说话不腰痛”,才有利于构建和谐交通环境,才有利于文明城市创建,才利于社会向良性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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