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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

资阳日报 2018-01-05 07: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曹礼芹)近日,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发出《关于资阳市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从2017年12月28日起,资阳市试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首批实施106个病种。

根据《通知》要求,凡开展按病种收费项目,要结合临床路径要求,对主诊断、主操作、麻醉方式符合按病种收费的病例,不带有明显并发症,均纳入按病种收费的治疗和费用结算范围。首批实施106个病种(1型糖尿病、老年性白内障、脑梗死等),对“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等收费标准还制定最高限价标准,如: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经腹腔镜阑尾切除术,最高限价标准为:三甲医院8850元,三乙医院8300元,二甲医院7760元,二乙医院6984元,医保一二档次、三档次、四档次分别规定了相应支付标准。

《通知》还规定,病人有自愿选择的权利,可自行选择按项目收费方式或按病种收费方式。参保病人在各医疗机构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患者自愿选择超出按病种收费管理的项目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据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收费政策将先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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