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资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雁运业并入雁通运务的通知》(资国资委【2017】32号)文件批准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简称甲)吸收合并四川资阳金雁运业有限公司(简称乙),合并完成后,甲尚继续存续,乙将注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承继,请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自登报公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像样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屹电话:26240498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书台路528号
甲单位全称: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乙单位全称:四川资阳金雁运业有限公司
四川资阳雁通运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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