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培养 专治专业“偏科”
分工不“分离”乐至县检察院创新“三类人员”培养模式
乐至县检察院组建“融合式”培养小组,培养复合型人才。图为11月17日,新媒体宣传小组组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交流。
工作人员常常自我加码,学习专业知识。本版图片均由乐至县检察院提供
近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成绩公布,乐至县检察院干警蒋琦婧有遗憾,也有欣慰。遗憾的是,离180分的及格线还有20分差距;欣慰的是,作为广告学毕业的她,第一次参加“法考”,“整体成绩还算满意”。
蒋琦婧的身份是司法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工作。参加“法考”,“主要是为了增加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让宣传工作更顺手。”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但分工不意味着工作上的完全分离。我们需要培养复合型、学习型、实战型检察人才。”乐至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陈瑶介绍,该院探索推行三类人员“融合式”培养计划,推动检察人员个体成长与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与综合工作协同发展、一体发展。□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任鸿
现实之难
专业“偏科”,选中层干部靠动员
乐至县检察院现有在编干警6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26人,已有30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36岁至45岁的干警仅有4人,人才队伍存在“两头大中间小”的问题。
“去年中层干部竞选时,由于后备力量不足,竞选都靠动员,形不成竞争态势。”陈瑶介绍,年轻干警多为近两年招录,工作经验缺乏,能力还需培养。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以后,基层检察院部门缩减,机构职能相应扩大,要求中层干部不仅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更需要出色的协调能力。
“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往往都专于自己的本职工作,部分人员出现专业‘偏科’的情况,不利于个人和检察事业的发展。”陈瑶说。
专家型人才缺乏的问题也亟待改善。“目前,我们院还没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因案件数量和难度不大,检察干警接触到的案子大多是‘两抢一盗’等,成长空间有限。”乐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解决之道
分工不“分离”,培养复合型人才
乐至县检察院提出了“融合式”培养计划。
其一是探索制定检察人员轮岗交流管理办法。“对新招录的行政人员实行错岗锻炼,安排到检察业务部门实习,检察官助理安排在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熟悉综合工作。已在岗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也会在充分征求干警意见后,实行跨岗锻炼。”陈瑶介绍。
今年,蒋琦婧在第一检察部跟班学习3个月。“从接案到最后判决下来,我完整跟进了两个案子。以前,连法律术语或司法程序都不清楚,现在,已经有勇气参加‘法考’了,这就是最大进步。”蒋琦婧将在业务部门的所见、所闻、所学带到宣传工作中,与同事策划制作的新媒体作品上榜10月“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
乐至县检察院打破人员类别、部门限制,由院班子成员任组长,在全院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潜力较强的检察人员组建重大疑难典型案件办理、信息文稿写作、重点课题调研、新媒体宣传及综合事务管理等5个“融合式”培养小组,分组开展学习培训和实战锻炼,促进青年干警补短板、强弱项。
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助理王雪瑾是2016年入院的年轻干警,她报了3个培养小组。王雪瑾告诉记者,重大疑难典型案件办理小组群里几乎每天都有专业问题的讨论,有机会思考更多实务问题。在重点课题调研组的指导下,她写作的调研报告还被一本期刊采用,“每天都有学习、提升的机会,非常充实。”
年初,乐至县检察院还审议通过“三类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开设“明法思学”大讲堂,组织院中层干部、业务骨干相继上台授课。针对青年检察人员业务理论功底不深、工作经验不丰富的实际情况,组织40余名青年检察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理论大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这样的调研不是走过场,光‘开题报告’就进行了两天,每个人都要上台阐述,以确保调研的质量。”该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段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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