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

四川法制报 2020-09-09 00:57 大字

资乐环催字〔2020〕14号

黄小辉(乐至县童家镇三鑫农机配件铸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2022MA64YGWW6P地址:乐至县童家镇伍家寨村

经营者:黄小辉,男,公民身份号码: 51102519841226127X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白果村2组

你因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就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18年9月26日向你留置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乐环责改字〔2018〕13号),2020年2月26日向你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资乐环罚〔2018〕13号)(2019年12月26日在四川法治报上进行公告),对你作出罚款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你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未履行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刘盛勇,电话:26625157,邮政编码:641399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368号914办公室

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9日

新闻推荐

酒后挂倒电动车后,她开溜了……

20日下午,市民彭先生和妻子陈女士带着一面印有“不辞辛劳追逃逸、全心全意办实事”的锦旗来到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

乐至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乐至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