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受理全县首起涉黑案
本报讯(江文俊 毛光红 记者 吴显云)昨(3)日,记者从乐至县检察院获悉,该院受理了邓某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一案。
此案系乐至县首起涉黑案件。该犯罪集团是以邓某某为首,以宋某某、唐某某等9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9年起多次在全县有组织地实施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乐至县影响恶劣,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同时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等罪名。
该院安排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向侦查机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案件受理后,该院成立以分管领导牵头的专案组及时全面审查案卷,高质高效办理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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