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瘾君子”无证酒驾 被罚2900元
2日晚,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童家镇治超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执勤民警对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先后两次欲逃跑。
当晚8时30分许,一辆由童家镇往乐至县城方向行驶的川F号牌两轮普通摩托车,在途经酒精检测点时突然加速,企图冲关逃避检查,执勤民警迅速反应,在其冲出数十米后将其拦下。执勤民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驾驶人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并以上厕所为由趁民警不备再次择路而逃,在跑出100余米后,最终被执勤民警控制并带回治超站。经查,驾驶人雷某有吸毒前科(现场毒检未发现有吸毒行为),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酒精测试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4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雷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实施了罚款2900元的处罚。
刘莉 凌敏 记者 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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