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手机没密码 转走卡里上万元

四川法制报 2019-08-14 00:44 大字

近日,乐至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手机转账实施盗窃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

7月24日,乐至县公安局石湍派出所接到受害人蒋大哥报案称:他银行卡内的钱被盗了。接报后,民警立即对受害人进行询问。原来,当天上午,蒋大哥到银行查询余额时,发现银行卡内仅剩下几十元,里面的1.5万余元存款不见了踪影,而且银行卡一直在身边带着,从没有丢失过。通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蒋大哥的银行卡绑定了手机的微信支付,而且就在两个月前手机曾经丢失过,但因为一直没有收到任何信息,蒋大哥在重新购买新手机后便没有太在意,直到这个月发工资查银行卡余额才发现钱被人转走了。

由此,民警初步推定,受害人蒋大哥银行卡内的钱应该是被人利用微信转走了。随即,民警立即对涉案银行卡和微信展开调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发现转走的款项均汇向了同一微信号,通过对该微信号的进一步调查,民警最终确定该微信号使用人为雷某。8月11日,在充分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在石湍镇毛家坟村嫌疑人家中将其挡获。

经查,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雷某在回家途中在河边捡到一部手机,发现没有锁屏密码,微信账号可随意开启。手机里面有受害人的身份证件照,便通过短信验证找回密码的方式登录账号,发现账户内有1万余元。于是,嫌疑人雷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受害人银行卡内的1万余元转到了自己银行卡内。目前,被盗的1万余元已全部追回并返还给了受害人,嫌疑人雷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蒋波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民警提警

如果手机丢失且手机号已经绑定了支付工具,用户应尽快向支付服务提供方挂失,联系通信运营商挂失SIM卡,并向银行挂失冻结支付工具已经绑定的银行卡。如果身份证、银行卡等财物也一并丢失,同样需要尽快进行挂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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