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对责任书滥用现象“动刀”
一个村一年签33份责任书,却大多“压箱底”,资阳对责任书滥用现象“动刀”。
本报讯(记者 郭静雯)6月5日,资阳市纪委监委公布了一份对全市责任书签订情况的调研结果:仅去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责任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总数超过千份,其中乐至县龙溪乡的一个村就签了33份,滥签责任书现象严重,有些本不需签订的责任书,成了上级部门“甩锅”工具和不负责任的借口。对此,资阳市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全面清理责任书滥用现象。
雁江区丹山镇大佛村村支书曾宗仁说:“年初通知我带上公章去镇上开会,将近20份责任书,看都没咋个看就签字。‘啪、啪、啪’一股脑的盖上章,然后就拿回去‘压箱底’。”这么多责任书,是否都有签订的必要呢?曾宗仁说:“要具体看,比如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任务重且重点在基层,签了责任书,让我们从思想上更加重视,也是考核各个村干部和验收成果的一项凭据,这样的责任书就有必要签。”
但不少责任书形式大于实质。安岳县石桥铺镇党委书记李曙光告诉记者:“大部分责任书签订的内容本来就是我们日常推进的工作和应尽的义务,有党纪国法、地方法规约束,也有上级单位和部门考核,没必要再签订一次。”
有的责任书还成了上级部门“甩锅”的工具。雁江区资溪街道办事处师园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毅君表示,有些部门把本该自己亲力亲为完成的任务,以责任书的形式转嫁给乡镇、街道,“自己却成了‘甩手掌柜’。”
为全面清理责任书滥用现象,今年以来,资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区)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对每一项责任书签订的依据、必要性和权责内容进行分析,组织专人按每个县(区)4个村(社区)、4个乡镇(街道办)、4个县(区)部门进行抽样查访,要求没有中央、省一级工作依据签订的责任书一律取消,对有签订依据但内容空洞不实的责令修订或取消。截至6月初,资阳各县(区)与市委市政府及市级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已减少至2项,县(区)与乡镇(街道办)签订责任书1—3项,乡镇(街道办)与村(社区)签订责任书3—12项不等。
“目前我们仅签了3份责任书,工作变得清爽多了。”陈毅君说,基层干部从无谓的文件资料中“解放”出来,就有更多时间去了解群众需求,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据悉,资阳市纪委监委已建立基层反映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台账,包括滥用责任书、文山会海等共40个问题,市纪委监委将逐一进行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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