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法院审结首例刑事速裁案件
四川经济日报资阳讯 (刘秋菊 记者 汤斌)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在资阳市率先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邱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当日结案。
本案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至审判结案仅用5天时间。该案件由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光担任审判员,实行独任审判,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邱某某及辩护人朱新才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一槌定音,审判员从宣布开庭至宣布闭庭落槌,庭审时长仅15分钟,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
据介绍,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相比其他一审案件办理周期缩短1倍以上,庭审时长节省2倍以上,办案效率显著提升。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纳入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宣判,实现繁简分离,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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