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老板”有项目骗财9万被拘留
□ 蒋波
为了骗取他人钱财,一男子虚构工程项目,谎称自己是承包商,诈骗他人现金9万余元。近日,乐至警方在“夏安行动”期间连续奋战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家住乐至县城的胡某某在一家货运公司工作,2018年春节前后,胡某某通过工作关系认识了陈某,陈某自称是乐至县一家建筑工地的项目经理,现在正承包着乐至县城好几个大的建筑工地的工程。
为了进一步拉近与陈某的关系,胡某某经常请陈某吃饭喝酒。今年3月的一天,陈某对胡某某说,最近自己通过关系承包了乐至县城一处安置房建设项目,并说可以将该工程项目中的土石方工程部分承包给胡某某。同时,陈某多次将工程的项目合同、住建局相关文件、工程项目投入现金支票等资料拿给胡某某看,并告诉胡某某现在这个项目有很多人在竞争,因为平时关系较好才想到分给他做。
为了进一步显示自己的“实力”,陈某还多次带胡某某到自己“承包”的工地上参观,并向胡某某介绍工程的进展情况。看到陈某能够承包如此多的工程项目,胡某某感觉到陈某是个能人,便决定做土石方工程。
随后,陈某以需要打点关系、工程项目缺钱周转等理由,自3月至7月,向胡某某20余次借款合计9万余元。后胡某某多次向陈某询问工程承包情况,并要求陈某归还借款,陈某均以正在审批等原由告诉胡某某要耐心等待。
多次催促无果后,胡某某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向乐至县公安局报警。接警后,乐至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民警通过询问报案人和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最终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基本情况,并调查到陈某给胡某某看的工程合同,以及施工现场均是假的,项目负责人根本不是陈某。
在掌握陈某的踪迹和相关证据后,7月22日,办案民警在乐至县一处民房内将陈某抓获,陈某说自己一直无业且经济拮据,故虚构工程项目诈骗受害人胡某某以谋取钱财。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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