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禁令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资阳公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查获涉危涉爆案件51起、行政处罚52人,曝光案例7起收缴烟花爆竹5000余件,劝阻、训诫、口头警告539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卢凌嘉)春节期间,全市公安干警以忠诚履职、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全力投入到禁燃禁放一线,及时发现、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查获涉危涉爆案件51起,行政处罚52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000余件(封),劝阻、训诫、口头警告5390人,?并配合禁燃禁放宣传工作曝光典型案列,形成强大震慑。
案例一:前几日狮子山社区热心群众反应,在近段时间经常都有人在康乐北路规划路段燃放烟花爆竹。民警接报后加强了巡逻,在吊脚楼小区外挡获涉嫌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某。经查,烟花燃放者张某某明知高新区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因康乐北路夜间人员较少,道路空旷,自2月起几乎每晚都在雁江区康乐北路附近带着孙女燃放“彩菊”小烟花。在执法过程中,最初张某某认为自己燃放烟花没有问题,在民警的细心讲解下,他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知道了燃放烟花的环境危害性和安全隐患性。之后,他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交纳了100元罚金,并自发在小区进行了禁燃禁放的宣传,劝阻他人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为我辖区禁燃禁放工作助力。
案例二:近日,松涛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桐子苑小区3期时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进行询问。经查,燃放烟花爆竹者李某某知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但因家里小孩喜欢,故抱着侥幸心理在小区内燃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李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民警对其进行法律宣讲和教育后,李某某表示一定会引以为戒,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案例三:近日,资溪派出所挡获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廖某某。经查,当日15时许,廖某某在资阳市雁江区苌弘广场河堤内燃放“擦炮”,违反相关规定。廖某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廖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近日,石岭派出所在石岭镇培德街挡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嫌疑人李某某。经查,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物质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石岭镇培德街一副食店内非法储存各类型鞭炮514件。目前,违法人员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近日,三贤祠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九曲河广场挡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吴某某(男,29岁,福建省莆田县黄石镇人)。经查,吴某某对自己在九曲河广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贤祠派出所已对吴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近日,安岳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安岳县岳阳镇千佛寺路9号小杨红白喜事专卖门市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安岳县公安局随即和县应急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按照禁燃禁放工作要求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门市进行检查。经查,该门市老板杨云某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在禁燃禁售区域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53件用于销售。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杨云某做出拘留4日,收缴153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近日,乐至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劳动镇将军路时,发现一人正在乐至县禁燃禁放区域燃放爆竹。经民警将该人带至派出所询问,违法行为人雷某如实供述了其在禁燃禁放区域违法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违法人雷某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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