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粮仓“硕鼠”“蠹虫”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全媒体记者李梅
“仓内发现少许锈赤扁谷盗,要高度关注,超过标准及时采取熏蒸等方式处理。”“制度方面,在仓储管理上没有明确处罚措施。”近日,资阳市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组到安岳3家国有粮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台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每到一户企业,检查组一方面进仓入库,仔细查看存储的稻谷、小麦等粮食是否有虫害、霉变、鼠害等,详细查看仓库的货位表、粮情报表等,了解企业仓储责任落实情况,另一方面,通过查看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管理制度等软件资料,全面了解企业在粮食收购、储存、销售、运输各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经营、统计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台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查实的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粮食经营者行政处罚。
在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行动中,市发改委联合多部门集中开展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聚焦监督执法六大环节发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管指标提升。据市发改委粮食执法监督科科长刘运勤介绍,此次行动从7月持续到11月底,旨在及时发现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重拳清理整治粮仓“硕鼠”“蠹虫”,营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明的管粮储粮环境。
粮食收购方面,查处粮食收购者不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违规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等行为。
粮食储存方面,查处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使用仓储设施、未定期进行粮食品质检验等行为。
粮食销售出库方面,查处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以及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行为。
粮食运输方面,查处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未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规定使用运输工具等行为。
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查处虚报粮食收储数量,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
统计制度执行上,查处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等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粮食流通执法检查68次,出动检查人员184人,检查粮食经营企业53户,进一步增强了粮食监管效能,确保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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