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法援化解工伤索赔难
本报讯(王钰 吴杰 记者 吴显云)安岳县法律援助中心近日成功办理了一起农民工因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残的“特殊工伤”维权案件,为受援人主张多项工伤待遇共计160456.5元。
受援人胡某从2018年7月起在某公司工作,从事细纱落纱工种,9月27日,其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玖级伤残,经鉴定不承担事故责任。后胡某多次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无果,遂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收到申请后立即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承办此案。在经历了安岳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安岳县法院裁判的两次法律程序后,最终确定由用人单位向受援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费、检查费等各项工伤待遇费用合计1604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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