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结账“四舍五入”消费者:凭啥?

消费质量报 2019-10-29 06:19 大字

4月6日,资阳市安岳县消费者李先生带着妻女在安岳县城某超市半打袜店购买了一条女童内裤,总价24.5元。然而,收银结账时,该店微信支付方式显示实付25元,零头舍入后多收0.5元,消费者对此当场提出了异议,但仍然按25元结了账。

4月6日晚,网友“金哥哥”在资阳当地论坛发帖,对这家服饰店收银“四舍五入”后5角零钱收1元的做法进行了吐槽。4月8日,资阳市安岳县中央时代广场内超市名为“半打袜”的服饰店店员解释说,店内服饰标价基本都是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但因为部分商品打折便产生了零头,所以按角为单位四舍五入。“4角及以下就不收了,5角及以上就收1块。”“这个事我也向上面反映了,但还没有得到回复。”

4月9日上午,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和安岳县消委会的工作人员通知该超市经理到办公室进一步了解情况。超市负责人称,该做法是他们对外租经销商的行为。消委会工作人员当场指出,超市内商家收银员并未预先征求消费者同意,擅自进行“四舍五入”,规范商户经营行为超市经营者也是有义务的。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了商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低标高结”。《消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商家擅自四舍五入多收消费者钱款,显然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该超市负责人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表示立即进行改正,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将商家多收的五角钱退回给消费者,并通过网友发帖的当地论坛向消费者进行了公开道歉。

资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商家这种“四舍五入”收款方式的行为在很多行业都普遍存在,其实是一种行业潜规则。商家可以让利不收取零头,但不能以四舍五入方式变相提价,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此,消委会也提醒消费者,从节约公共资源、降低维权成本及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上考虑,今后遇到类似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要保留好收银小票或电子支付凭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消委会进行投诉,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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