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面前闯红灯 被罚1090元记22分
3月25日21时35分,安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驾驶制式警车在安岳县普柠路口停车等待通行信号时,遇右侧一男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闯红灯左转弯。
为了确保安全,民警待摩托车驶出一段距离后,便驾驶警车跟在了摩托车后面,等待时机查缉。民警发现摩托车刚驶出路口100米左右,便有了停车迹象,于是看准时机,立即上前进行查缉,将两轮摩托车及驾驶人唐某控制。到案后,违法嫌疑人唐某如实供述了其持准驾C1型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未上户的两轮摩托车准备去接小孩,在行驶到普柠路口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遇到红灯,见路面有空隙可以通过,于是就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事实。
目前,县交警大队已对唐某上述6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90元,并记22分,处罚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李捷 吴杰 记者 吴显云
交警提示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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