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资阳日报 2018-08-28 07:53 大字

为加快资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要求,2016年12月5日,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资府办发〔2016〕69号文件印发了《资阳市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日前,资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为让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相关工作,本报特全文刊登《资阳市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资阳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将资阳市建设成特色鲜明、生态健全、景色优美、功能完善的具有山水特色的国家园林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指标的总体要求和省级森林城市等创建指标的相关要求,结合资阳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住建部关于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改造完善提升”的工作思路,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增绿、提质、护绿、增靓、增色“五大行动”为载体,以园林绿化建设项目为支撑,以城区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山体绿化、水系绿化和绿道绿化等建设为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构建“一轴、一带、五楔、两网、多点、多片”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形成“山、水、园、城”相融的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空间形态,营造生态安全、健康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大生态环境,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任务,打造宜居宜业宜商的园林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工作的主题及目标

(一)创建主题

山水揽翠、城景相映、绿色资阳。

(二)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围绕创建主题,到2018年底,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00平方米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它创建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19年底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三、创建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结合,着力创建城乡统筹的节约型园林城市

资阳市的绿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必须与经济发展规划、交通规划及其他公共政策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和保护、节约资源,彰显特色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着力从地形地貌、山水人文出发,注重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度挖掘和利用地域文化内涵,营造集地方特色于一体的园林绿化景观,将资阳市建设成为城乡统筹的节约型园林城市。

(二)坚持生态效益与景观效益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具有自然生态效应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坚持以生态平衡为指导思想,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以乡土树种为主要基调,同时将多种生物引入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丰富生物多样性,做到外来树种与本地树种有机融合,常绿树与落叶树合理搭配,构建以乔木为主,灌、草、地被为辅,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三)坚持自然生态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的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富有城市特色的山水园林绿化景观

立足得天独厚的城市地理位置和天然景观环境,调整优化城市布局结构,开展城区主干道裸露山体绿化,实施保留山体植被恢复,开展城区主要街道、重要节点绿地景观改造提升项目,全面实施道路绿化,深入推进单位和居住区绿化,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形成以城周山林为背景,以城市干道绿化为主轴,以九曲河、沱江等河道绿化为纽带,以城市公园、节点绿地为点缀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综合管理

1.健全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2.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3.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科研项目,提升绿化科研能力。成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组建具有与城市(区)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陆续开展野花露地播种、树洞修复、裸露山体治理、彩叶树种、节水耐旱植物、乡土植物、透水材料等在城市园林中的运用、园林垃圾回收利用等科研项目,并在实际应用中推广。开展市花、市树研究及推广应用。

4.提升城市规划水平,修编完成各类规划并严格实施,完成资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做好《资阳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和《城市公园体系规划》《资阳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城市绿道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海绵城市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湿地资源保护规划》《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工作。

5.加强城市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

6.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7.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网站建设,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并有效运行;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并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二)绿地建设

实施增绿、提质、护绿、增靓、增色“五大行动”,确保建成区绿地率达3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00平方米/人以上。

1.增绿行动

结合城市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开展大规模绿化行动,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1)实施公园绿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及其实施方案。以城市广场、主题公园、休闲公园、湿地公园为核心,打造沱江沿岸滨水景观,建设沱二桥至沱四桥滨江景观带,新建沱西滨江公园、天台山生态公园、沱东文化公园、张家坝公园、高岩公园、槐树南路沿线山地公园、城北公园、莲花山公园、吊脚楼公园、市级植物园等;改建凤岭公园;续建字库山森林公园、九曲河生态湿地公园、体育休闲公园等。推进街头巷尾“精品小公园建设”,形成一批彰显休闲文化、具有历史记忆、找寻城市居民归宿的绿色公园。通过增绿行动,确保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达25%以上,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达5.00平方米/人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达0.06以上,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数量达1个以上。

(2)实施城市绿道建设。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编制完成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做美城区绿色走廊,重点打造骨干绿廊。推进沱西滨江路、城东滨江路、现代大道北延线、建设南路西延线等约30个项目建设,重点提升车城大道、新骏兴路等6条城市骨干大道绿化景观,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完善绿道沿线标牌标识系统,驿站等配套设施,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也为市民提供了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调整优化品种结构、见缝插绿、腾地增绿等绿化措施,着力建设成渝高速城区段、成渝高铁城区段、遂资眉高速雁江段、321国道雁江段、机场快速通道和资三路雁江段等城市绿色走廊。实施通道绿化,重点打造国省干道和高速公路两侧林业景观带380公里、园林景观节点10余处,建成县乡通道绿色长廊1100公里。对各类新建道路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指标配置绿化,按规划在主要道路转角和交叉口多配置街头小游园及景观绿地,确保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80%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街道树种规划要高标准,适地适树,优良化、多样性,以优质常绿树为主,搭配落叶树、花树及彩叶树。实施毗河工程、沱江干流及支流、涪江支流等景观绿化,建设江河绿色生态廊道400公里。

(3)实施防护绿地建设。开展城北片区、车城大道、兰家坡片区、南骏老厂片区、沱西滨江路、黑水寺带状公园等铁路沿线、高铁沿线、高速路沿线的防护绿地建设,确保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80%以上。

2.提质行动

(1)实施城区重要街道、节点绿化提升工程。按照“七位一体”要求,对娇子大道、希望大道等4条干道和成渝高速资阳站入口园林景观提质升级,结合建设东路等12条道路“黑化”工程,对现有绿化实施升级改造;实施城区重要街道、节点景观绿化打造,对车城大道、松涛路、育才路、南骏大道等4条道路和筏清路口、沱一桥匝道等10余个节点进行景观绿化打造,提升市区街头绿地景观档次;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在重要路口和旧城区拆房建绿。通过绿化提升工程,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60%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达8以上。

(2)提高现有公园广场绿地建管水平。编制近2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通过对已建成的三贤公园、字库山公园、九曲河广场、苌弘广场、体育广场等及时补植和恢复植被,采取增加园林小品、文化雕塑、景石、标识标牌等手段,对公园广场进行提档升级,建设精品景点,维修更新设施设备,实施规范化管理,提高建管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好功能作用。巩固九曲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果,对部分死缺苗木进行补植,对重要节点进行景观提升;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加大养护投入,提高养护标准,对景观绿化带实施精细化养护。公园内商业服务、游乐项目配置合理,其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使公园的公益属性得到保障。通过提升公共绿地建管水平,确保公园免费开放率达95%以上,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标牌标识系统,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70%以上。

(3)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在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建设中,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尽量全冠栽植苗木,严格控制移植大树、大广场、喷泉、人造水景、人工挖建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等情况;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启动园林垃圾回收利用项目,购置碎枝机等设备,试点推行园林废弃物的深加工、循环利用模式。

3.护绿行动

(1)实施山体生态修复。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摸底与生态评估,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客土喷播等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按照“科学规划、宜留尽留、严格许可、谁占损谁恢复”的原则,大力实施城市规划区内锁定的98座保留山体生态绿化治理和城区裸露断面生态修复。实施严格的工程治理,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将政府性工程的山体植被恢复、商住开发等项目造成的断面绿化纳入业主建设成本管理,坚决不毁林、不断绿。

(2)实施废弃地生态修复。完成对城区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的科学分析,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开展城南片区垃圾填埋厂生态修复工作,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3)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城区内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部分树势衰弱的名木古树进行复壮保护,并将其纳入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实施即时监测,严禁古树名木移植,保证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4.增靓行动

(1)实施城区常年鲜花栽植和春节美化工程。通过在高速路收费站两侧、娇子大道沿线、市政府门口左右两侧等城区重要节点栽植时令鲜花,为城市增添靓丽风景,确保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达8以上。

(2)开展细胞建设工作。以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园林镇(乡)、园林村等为载体,以扩绿、提质、立体绿化为重点,以党政机关、部队、休(疗)养院、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公共文化设施、工矿企业、工业园区等为主体,通过自建、帮扶、捐建等办法,力争到2018年底达到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要求,确保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5%以上,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50%以上或年提升率(%)达10%以上。积极推进园林村、园林镇创建和百镇靓化、百村美化和生态扶贫工作。

(3)积极推广城区立体绿化。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积极推广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拆墙透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工程。

5.增色行动

(1)实施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开展陈毅故居、安岳石刻等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申报工作,并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加强执法工作,保证近5年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和破坏资源行为发生。

(2)实施历史风貌保护。划定城市紫线,使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注重城市文化及历史底蕴的保护与发掘,加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文化遗产的创建和申报工作,着力打造生态文化型山水城市。注重地域文化特色传承,将代表浓厚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宗教地理文化,如“三贤、四杰”“资阳人头盖骨”“资阳河川剧高腔”等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园林景观建设;将“城隍庙”戏台遗址及旧城墙复原保护规划等纳入紫线规划中,结合都市休闲、乡村旅游等功能开发;将“佛山桔海”景区、“花溪谷”、“魅力柠海”等乡村旅游景点进行规划建设,充分展示资阳市悠久历史、厚重文化的独特魅力,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地域文化特色,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影响力。

(三)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开展资阳市城市生态评估工作,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保证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2.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和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及《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确保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实施老鹰水库等重要水源涵养地的生态治理。加快建设沱东滨江湿地公园,新建安岳滴水湖、乐至观音河等6个湿地公园。

3.实施城市水体修复。开展城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及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型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全力保障中心城区供水安全,强力整治老鹰水库周边环境,启动净水入库工程建设,切实改善水质。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建设和完善九曲河、沱江过江管道等城市截污干管及配套管网,提高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工程效益,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保持城市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通过修复,确保河道等自然水体的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5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90%。

4.实施公共配套工程。完善城市道路建设,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率≥95%;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推进能源、通信、供排水等多网同建,新改建一批污水排放、公厕等环卫设施,改造旧地坑垃圾库,新建地埋式垃圾库、垂直垃圾压缩站,启动垃圾环保发电项目,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进一步健全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加强城市管网水监测治理,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99%以上。加强城市景观照明控制,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淘汰低效照明产品;确保城市照明功率密度(LPD)达标率≥85%。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保证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良好,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5.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加快推进兰家坡、朝阳花园等9个棚户区改造,启动垃圾填埋厂片区等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新建茶花苑等3个农贸市场,实施56条小街小巷整治。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建成区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通过实施民生改善工程,确保住房保障率达80%以上;连续两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100%,林荫路推广率达70%以上,近2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40%;节能建筑比例≥55%。

6.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十大”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治理成果,实现治理全覆盖。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制定城市管理规范标准,拓展数字城管平台,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达到城市管理“畅洁绿美、规范有序”的目标。通过推进治理行动,确保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2天以上;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3.0℃;城市容貌评价值达8以上,市容市貌得到显著变化。

五、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6年12月前)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采取全面宣传与集中宣传、广泛宣传与典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努力营造创建氛围。主要工作有:

1.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大会,将创建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

2.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制作、发布创建公益广告,营造创建氛围。

3.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方案,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到资阳指导创建工作,编制《资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

4.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制定各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5.搞好城区的绿化基础数据遥感测绘,做好第一手资料;摸清家底,找准差距,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8年5月)

编制申报资料,及时申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按计划推进创建项目,接受省、市检查验收。主要工作有:

1.推进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逐一抓好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验收要求。

2.开展初评工作。邀请省厅领导及专家开展创国园初步评审工作。

3.做好申报验收工作。2018年9月底前编制上报相关申报资料。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完成各项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准备迎接验收。

2.2019年9月接受正式检查验收。2019年10—12月针对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完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资阳市城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负责创建工作统筹、指挥、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园办”)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开展,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指标要求及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投入力度。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通过PPP、PPN、银行贷款、财政出资等方式筹集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资金,按计划推进绿化项目建设。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资金的投入,确保绿化管护质量,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三)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深入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城市绿化条例》,严格执行《资阳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资阳市绿线管理办法》和《资阳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等办法和规定。建立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尽快启用“绿色图章”,认真把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审核验收关。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移交等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的全程跟踪监督,促使建设项目绿化指标全面落实,全面提升绿化工程质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擅自改变绿化用地、任意侵占绿地、非法砍伐树木、破坏绿化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强化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建绿、爱绿、护绿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对重点园林绿化项目进展、各单位创建情况、创建先进典型和经验作法,及时跟踪报道,提高全市人民的创建意识。

(五)强化跟踪督查,着实逗硬奖惩。从2016年开始,将资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对雁江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各部门绩效目标及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室和市“创园办”为主体,抽派相关责任单位的骨干人员组成创建工作督查组,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阶段考评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形式,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各责任单位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创园办”,要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纳入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逗硬奖惩。要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的,要按程序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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