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患者声带手术全麻后医生却说做不了 转院诊断为咽喉炎
成都商报客户端5月11日消息,“打了麻药,手术做了一半,医生却说做不了,让转院。”5月10日,有网友发帖称,其母亲在资阳市安岳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声带息肉,在医院接受手术时竟遭遇如此一幕。更令他们不解的是,转院检查后,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却诊断为咽喉炎,并无声带息肉。
11日18时许,安岳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针对郑某及其家属反映的情况,11日16时许,安岳县卫计局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对患者方作出了一定补偿。之所以作出补偿,是因为医院的两次检查报告结果不一,医院存在一定的过失,让患者无法理解。但具体补偿多少,该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透露。
随后,安岳县卫计局医政股相关负责人也证实了此事。该负责人说,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医院向患者方补偿了239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早前报道:
“打了麻药,手术做了一半,医生却说做不了,让转院。”5月10日,有网友发帖称,其母亲在资阳市安岳县人民医院被诊断为声带息肉,在医院接受手术时竟遭遇如此一幕。更令他们不解的是,转院检查后,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却诊断为咽喉炎,并无声带息肉。为此,他们认为安岳县人民医院的误诊给患者身体造成了伤害、浪费了医疗费等。
郑某的女儿在资阳大众网论坛发布的帖子截图 本文图均为 资阳大众网 图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安岳县人民医院,对方回应称,从医院的最初检查报告及复查报告看,医院的检查报告不严谨,医生的主观判断有一定误差。但医院是否有过错,需要通过上级医院检查后判断,或通过鉴定等才能确定。如医院存在过错,医院会承担相应责任。
网友反映
手术做一半医生说做不了,转院检查后认为医院误诊
5月10日下午,网友“m524720”在资阳当地论坛发帖称,安岳县人民医院误诊病情,其母亲都上了手术台打了麻药,才说不能做,医院太不负责。
网友在网贴中称,3月24日,其50岁的母亲郑某因为喉咙不舒服,到安岳县人民医院做了电子咽喉镜检查,检查结果是声带息肉,主治医生刘汉勇也说是声带息肉,需做手术。再三询问安岳县人民医院刘医生能否做手术,得到肯定答复后,4月14日,母亲办了住院手续,做了胸部检查,准备4月16日早上做手术。
然而,4月16日早上,该网友的亲属及母亲的朋友3人陪母亲到了医院,母亲进了手术室,手术却并不顺利。“过了一个多小时,刘医生出来告诉她们三位,说妈妈的情况比较严重,他们医院做不了,让转成都华西医院。”网友称,当时母亲上了手术台,打了麻药,还未苏醒。当天下午,医生解释说他母亲的“颈子短了,牙齿饱了(疑为牙齿饱满),和别人的息肉不一样”。
之后,患者转院至重庆的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4月18日,西南医院医生诊断为咽喉炎,没有声带息肉,只是有点充血。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关于郑某的电子咽喉镜检查报告
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即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关于郑某的门诊病历
该网友认为,安岳县人民医院存在误诊,对其母亲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也让他们产生了不必要的医疗费等费用,医院应给予赔偿。网友还说,5月8日,安岳县人民医院重新检查后出具的报告也没有声带息肉。
根据网帖附上的相关检查报告、转诊单、门诊病历等可以看出,安岳县人民医院第一次检查报告中检查提示及转诊单上初步印象均为声带息肉,转诊单上注明的主要现病史(转出原因)为“术中声带无法暴露,手术无法开展”。而西南医院门诊病历上的诊断为咽喉炎,安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检查报告中的检查提示为双侧声带粘膜增厚。
郑某在安岳县人民医院第一次检查的结果
安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郑某的转诊单
“医院(安岳县人民医院)告诉妈妈:这两个结果(安岳县人民医院两次检查的结果)是一样的性质,他们不能赔偿。”网友还称,医院说没有错,有问题让他们找相关部门。
郑某在安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检查的结果
成都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患者方,但未能联系上。
医院回应
检查报告不严谨 医生主观判断有一定误差
安岳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医院也看到了网帖,郑某确实曾在该医院就诊。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此前医院曾和患者方沟通过,手术无法继续进行是因为声带无法暴露。“打了麻药,但想了办法,因为牙齿等原因,设备无法撑开,声带无法暴露,所以做不了。”
该负责人还说,患者在西南医院检查后找过医院,但安岳县人民医院查看了此前的检查情况后认为,郑某的声带确实有问题。且医院此前的诊疗并不会对患者身体造成大的损害。“我们也看了西南医院的报告,对他们下的报告,我们到现在为止都很纳闷。”负责人还介绍,在与患者沟通进行第二次检查后,检查报告提示郑某系声带肥大,仍需进行手术治疗。
对于两次检查报告检查提示不同的情况,该负责人说,声带息肉和声带肥大虽然不一样,但都是声带新生物。从两次报告看,检查报告不够严谨,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声带新生物。而医生的主观判断也存在一定的误差。“因为是否是声带息肉,需要手术治疗后,通过活检等才能确定。”
如何解决?
医院称协商不成可走司法途经,如医院有过错会担责
对于患者方认为安岳县人民医院存在误诊的情况,安岳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有过错,需经过上级医院检查或通过鉴定等方式确定。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过错,医院会承担责任,比如说免除患者的医疗费等。
“我们从患者健康的角度考虑,已经建议她去上级医院检查,看是否需要进行手术治疗。”该负责人说,同时,如果上级医院认为不需要手术治疗,那医院存在一定过错。
如果医院确实存在过错,又该如何解决呢?该负责人说,他们愿意和患者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患者也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经解决此事。
安岳县卫计局医政股工作人员称,他们接到了患者的反映,也进行了回复。“可以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
(原题《手术做一半安岳人民医院医生说做不了 院方承认有过失补偿2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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