慑于追究拒执罪 被执行人主动交出查封车辆

广安日报 2020-08-03 00:38 大字

本报讯 慑于法律威严,近日,一案件的被执行人联系前锋区人民法院,主动交出查封车辆供法院扣押。次日,法院执行干警赶赴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某小区扣押了该车辆,被执行人还主动交出了相关证件和购置资料。至此,该案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法院控制。

案件的起源是帅某、曾某与广安某公司因损害公司利益发生纠纷,法院在诉讼中,查封了曾某名下一辆汽车。判决生效后,两名被告不自觉履行义务,广安某公司遂申请执行。4月,法院作出裁定,扣押曾某名下的汽车,但曾某拒不交出车辆。因在疫情期间,且曾某长期在云南,法院研究决定将曾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承办法官将此事通知了曾某,曾某迫于压力,才出现了文章开始的一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执行程序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予以严厉打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前锋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充分运用强制措施,有力破解了该案查封车辆难以扣押的问题,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杨鞭 周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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