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成都绿洲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明长):申请人吴远林(荣劳人仲案[2020]67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请求确认与你(单位)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因开庭通知书等文书无法送达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自贡市荣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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