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环境污染案件行刑衔接把脉开方

四川法制报 2020-03-31 00:54 大字

本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彭州市法院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告知其在审理环境污染案件时发现存在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行刑衔接”不够通畅等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彭州市环境保护局收到司法建议后,制定了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规范行政案件取证机制,切实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省法院发布了11篇全省法院典型司法建议,彭州市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刑衔接’的司法建议”、荣县法院“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名称及使用方式的司法建议”等在列。记者梳理这些典型司法建议发现,建议内容涉及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加强校园管理和法治教育等方方面面,建议均得到了被建议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本报今日选取其中5篇予以报道。名词解释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法院与司法建议相关部门的良性互动,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促进社会治理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典型司法建议

1.关于排查相关电力设施消除用电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

2.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刑衔接”的司法建议

3.关于加强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

4.关于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外来信件收文制度的司法建议

5.关于加强铁路公司内部管理的司法建议

6.关于行政协议中强化履约意识重视附随义务的司法建议

7.关于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健全复垦体系建设的司法建议

8.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名称及使用方式的司法建议

9.关于广元市旅游景区安全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

10.关于加强公路运输治理防范运输安全隐患的司法建议

11.关于加强校园管理和法治教育的司法建议环保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不够通畅 彭州法院向环保部门发司法建议

彭州市法院对受理的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审理后发现诸多问题,包括部分环境污染案件在污染物取样检测中存在程序和技术不规范问题、部分案件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比较笼统、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不够通畅等。为打击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规范环境污染案件前端行政执法程序,彭州市法院向当地环保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

对此,彭州市法院发出了4条司法建议,包括建立立案监督机制、建立分类取证机制、建立规范取样机制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彭州市环境保护局收到司法建议后,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环境执法人员的培训,并形成规范环境污染案件前端行政执法的工作机制,包括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规范行政案件取证机制。

下一步,彭州市法院将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无罪辩护的主要理由,深入梳理分析环境污染案件司法认定难点和取证难点,组织当地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环侦部门进行集中培训,针对环境污染案件中行政执法程序、“行刑衔接”程序、证据收集标准、司法认定问题等进行专业指导,规范环境污染案件前端行政执法程序,统一案件证据标准,加强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不断提升涉环境污染案件质量。新形势下铁路公司咋防范控制法律风险 成铁中院司法建议加强内部管理

“十三五”后两年,四川省将以“强化东向、突出南向、拓展北向”为突破口,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战略机遇,加快形成四川现代铁路骨干网络。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要求,为西南铁路大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成铁中院根据近两年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所反映的七大突出法律问题,围绕着有效防范和大力控制法律风险等重点工作,向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希望其加强管理,并制定应对措施。

成铁中院发出7条司法建议,包括加强对铁路沿线居民的宣传教育、加强对铁路电力贯通线的管理、为旅客提供及时准确的救助、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谨慎签订合同等。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向成铁中院作出《关于对<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复》,反馈改进成果。据悉,该公司强化了法治教育,在领导干部培训班、财会人员培训班等各项培训班中都加入了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更加严格管理合同、规范旅客服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组织编发了《铁路旅客纠纷典型案例剖析》和《典型案例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告知书》等。荣县法院建议规范印章名称及使用 村民小组统一称谓及新印章已启用

荣县法院在审理村民小组作为当事人的各民商事案件中,以及审查其他民商事案件中村民小组向法院提供的证明材料时,发现辖区内村民小组的称谓(含印章)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这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还给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的统一性造成一定影响。为促进区域事务协调和社会效率提升,进一步实现基层治理规范化,该院向荣县民政局发出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名称及使用方式的司法建议。

荣县法院建议荣县民政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及时研究并印发通知、刻制印章。

荣县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对荣县地区村民小组称谓(含印章)不统一、不规范的现状及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印发《荣县民政局关于统一和规范村民小组称谓及印章的通知》,统一全县村民小组的称谓及印章为“荣县××乡(镇)××村第×村民小组”,并对村民小组印章制发程序、印章的管理、规范村民小组印章的时间做了详细要求。据悉,荣县自2019年1月起已全县启用“荣县××乡(镇)××村第×村民小组”的称谓及新印章。恶势力集团欺凌学生影响恶劣 大竹县法院建议加强校园管理和法治教育

大竹县法院在审理文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欺凌在校学生案件时,发现以文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学校及周边区域逞强称霸,为非作恶,欺凌在校学生,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强行索要钱财、强迫幼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学校教学及社会生活秩序,特别是对未成年学生造成了心理阴影和恐惧,在学校及周边区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大竹县法院结合该案,针对校园管理上的漏洞,向大竹县杨家中学提出司法建议。大竹县法院发出了5项司法建议,包括完善学校安防机制、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开设青春期生理卫生和性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与家长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与当地公安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等。

大竹县杨家中学收到大竹县法院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扫黑除恶,护校安园”工作促进会进行研究,并就如何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真正做到护校安园作出回复。据悉,该校将完善安防机制、强化法治教育,同时将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学生家长的衔接,建立一支“扫黑除恶、护校安园”的队伍,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黑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

加强未成年女性合法权益保护 三台县法院向卫健局发出司法建议

三台县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肖某甲被控强奸一案中,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女性犯罪行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就未成年女性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向三台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台县法院发出3条司法建议,包括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司法建议发出后,三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复函,表示将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严格压实未成年人健康保护责任,明确职责任务,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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