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五家机动车检测机构违法被处罚

自贡日报 2019-03-21 15:27 大字

(成宇 记者 叶艳 李秋玥)21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本月初开展的机动车检测机构全面督导检查工作中,自贡境内5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因违规检测被分别处以800元—3600元不等的处罚,并责令其召回隐患车辆,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为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防止隐患车辆上路行驶。今年3月,自贡公安交警监管中心启动了对全市23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的全面督导检查工作。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机动车本身存在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外观喷涂、底盘工位检测时间不够等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情况。然而,荣县某机动车检测公司等五家机动车检验机构依然对这些机动车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给道路交通埋下了隐患。

经查证,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自贡公安交警给予未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违法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的五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了罚款800元至3600元的处罚;同时,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召回重新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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