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司法救助为受害人撑腰
本报讯(但文英)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荣县检察院通过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和外部衔接机制,实现了国家司法求助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为受害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据了解,该院应救尽救,明确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这四类重点救助对象,荣县检察院对遭受犯罪侵害的荣县铁厂镇建档立卡贫困户罗某某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发放了8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过主动融入大局,对接扶贫办、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形成工作合力,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完善机制,救助工作规范化,荣县检察院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自主审批、资金预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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