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有力度 司法为民有温度
▲执行行动期间,自流井区法院院长罗勇(左三)现场督导执行工作
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干警夜间找“老赖”
夜间执行行动中,一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被当场处以司法拘留
一名“人间蒸发”多年的“老赖”被带回法院郭宇 王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文/图
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利用年末岁尾在外人员返乡回家的有利时机,不断掀起“六稳”“六保”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高潮,既要被执行人体会到法律的威严,又让人民群众在隆冬时节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
严寒冬夜 刮起执行飓风
漆黑的夜晚,挡不住执行的脚步。寒冷的天气,阻隔不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1月27日晚8点整,自流井区法院28名干警整装集结,6辆警车蓄势待发,红蓝闪烁间,一场夜间执行飓风正朝“老赖”席卷。
就在当晚,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成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申请执行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自流井区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反复对其进行说法工作。行动当晚,被执行人在家属陪同下,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在2月5日前一次性偿还债务5万元,剩余欠款在2021年内清结,并提供房产进行担保,申请执行人满意而归。
据了解,在为期3天的“六稳”“六保”涉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中,公安机关临控3人,集中约谈8人,强制腾房1起,实施拘留1人,一次性执行到位14.7万元,达成执行和解2案。
九年长跑 成功化解执行难案
2012年4月,自流井区法院立案执行吴某某与段某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段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段某某也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案件陷入无法执行的僵局。
“案子一天没解决,我们就绝不放弃!”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勇表示。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法院通过公安机关临控措施,事隔9年后,终将段某某拘传到案。段某某及家人迫于强大的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全部赔偿款12万元,这起长达9年的执行长跑终于结束。
刚柔并济 依法保障各方权益
自流井区法院以“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一批拒不腾房行为。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劝导一批当事人自行腾房。
在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与被执行人黄某某、邱某某、四川自贡某建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自流井区法院在执行中查明:涉及返还的土地为公共服务用地,因次承租人在租赁土地上搭建构筑物,在租赁期届满后不肯搬离并提出补偿要求,搬迁难度较大。为确保执行工作程序规范,案件顺利执结,自流井区法院决定按照自行拆除为主、强拆为辅的原则执行。自流井区法院院长罗勇率执行干警先后5次到搬迁地点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释法明理,召集相关单位对搬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详细的搬迁实施方案。经多次协调,高新区管委会与被执行人邱某某达成折价补偿搬迁的一致意见。整个搬迁工作在3天内顺利完成,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介绍,“六稳”“六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流井区法院共清理涉民生执行案件32件,执行到位标的67.6万余元。
“这次集中执行行动就是要坚决彻底的贯彻中央‘六稳’‘六保’精神,维护法律尊严,不让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成为一张白纸,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心存侥幸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自流井区法院副院长龚良忠表示,在接下来的执行行动中,自流井区法院将继续通过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罚款、信用惩戒、集中曝光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刑事责任的手段,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让申请执行人安心过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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