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月两次酒驾男子自毁“驾驶资格”

四川法制报 2020-08-27 01:10 大字

本报讯(荣霞 记者 郭建民)近日,自贡市沿滩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当事男子刘某某被依法处以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发当晚,沿滩区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王贡路设卡检查,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时28分,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川C××859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某属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经查,刘某某此次饮酒驾车属“二次酒驾”,其于本月1日晚在自贡高新区汇南路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过。

短短12天,刘某某两次“酒驾”被查,违法情节较重、不知悔改,完全属于自毁“驾驶资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某某依法受到15日以下行政拘留、29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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